交叉路口强行超车 负事故全责

时间: 2022-08-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78

本网讯(通讯员 王勤念)7月29日,吴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南川区水江镇国道353线一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吴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吴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

吴某某在行驶途中占用对向车道,想超越右前方正在作业的环卫清扫车前车,刚好左侧有一岔路口,一辆货车驶来,吴某某躲避不及,货车径直撞到了车身左侧中央。

吴某某行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且在交叉路口这种没有超车条件的路口进行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此次事故由吴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占道超车有风险,在进行变道、超车等操作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行车路上千万不要盲目超车抢行,要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交叉路口强行超车 负事故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王勤念)7月29日,吴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南川区水江镇国道353线一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吴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吴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

吴某某在行驶途中占用对向车道,想超越右前方正在作业的环卫清扫车前车,刚好左侧有一岔路口,一辆货车驶来,吴某某躲避不及,货车径直撞到了车身左侧中央。

吴某某行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且在交叉路口这种没有超车条件的路口进行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此次事故由吴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占道超车有风险,在进行变道、超车等操作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行车路上千万不要盲目超车抢行,要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