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近日,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群众举报,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3时,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由石子乡往乌杨街道行驶的皮卡车可能存在酒驾违法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赶往该车必经道路设卡拦截。 13时50分,一辆号牌为渝AL53**的皮卡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并未饮酒。 正当民警以为举报信息有误时,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驾驶员满脸通红,民警上前检查时闻到明显酒味。经酒精呼气测试,摩托车驾驶人黄某的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摩托车与皮卡车上共有驾乘人员4人,其中3人中午在石子乡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因天气太过炎热,且皮卡车空调制冷效果不佳,黄某决定自己驾驶二轮摩托车返回乌杨街道,不料被民警查获。 据悉,黄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并需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