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刘某驾驶套牌摩托车路遇巡逻民警,胆怯心虚,驾车夺路而逃,被交巡警抓获,其违法行为暴露,受到了依法处罚。 当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210国道木耳镇附近巡逻,一名穿着灰色短袖的年轻男子骑着摩托车见到交巡警,立马掉头往一条小岔路奔逃,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对其进行检查。 民警仔细核查了该男子的驾驶证件及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牌号属于一辆车架号为LYHXXX的二轮摩托车相关特征,与眼前这辆摩托车不符。该机动车涉嫌套牌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刘,在渝北某建筑工地上班。这辆摩托车是他不久前在二手市场买的一辆无牌号车。他觉得去车管所上牌照麻烦,就一直拖着不去上车牌。刘某担心没有车牌号,上路被查获处罚,就从一个废品站里找了一个报废车牌安在自己这辆车上。当天,他从家里驾车出发去上班,行驶到木耳镇附近路段时,看见有交巡警,心里紧张害怕,急忙调转车头,就往一条岔路上奔逃。不料,民警迅速将其控制。 民警对刘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受到了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摩托车被扣留,车牌被收缴。 交巡警提示:车辆上路,必须车牌和其他手续完备,不要抱侥幸,乱挂车牌或者伪造车牌,一旦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