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高速三支队:货车非法运电池引自燃

时间: 2022-09-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88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G65包茂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沙坝隧道出口有一辆六轴货车自燃,所幸无人员受伤。执法部门调查发现,该车运输的是豆腐干、锂电池等散装货物,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该车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也没有配备专业押运员。

  9月5日15点37分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G65包茂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沙坝隧道出口有一起六轴货车自燃,情况紧急。执法人员经过与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黔江大队、黔江区消防支队、东南营运公司多家单位联合处置,火势被成功扑灭,经消防人员确定无复燃的可能性后,该车被监护到黔江西收费站下道等待进一步处置。

  经查,该事故车辆是从重庆江津出发计划前往深圳龙岗,车上装载的是豆腐干、发动机、锂电池等散装货物,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却私自运输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也没有配备专业押运员,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驾驶员李某称,自己只是承运单位驾驶员,对车上是否装载危险品完全不知情,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沙坝隧道出口处时,发现车后浓烟滚滚,自己非常害怕,幸好火势被迅速控制,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事故车承运企业高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李某经执法人员普法宣传,表示今后再也不敢擅自运输危险货物,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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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高速三支队:货车非法运电池引自燃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G65包茂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沙坝隧道出口有一辆六轴货车自燃,所幸无人员受伤。执法部门调查发现,该车运输的是豆腐干、锂电池等散装货物,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该车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也没有配备专业押运员。

  9月5日15点37分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G65包茂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沙坝隧道出口有一起六轴货车自燃,情况紧急。执法人员经过与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黔江大队、黔江区消防支队、东南营运公司多家单位联合处置,火势被成功扑灭,经消防人员确定无复燃的可能性后,该车被监护到黔江西收费站下道等待进一步处置。

  经查,该事故车辆是从重庆江津出发计划前往深圳龙岗,车上装载的是豆腐干、发动机、锂电池等散装货物,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却私自运输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也没有配备专业押运员,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驾驶员李某称,自己只是承运单位驾驶员,对车上是否装载危险品完全不知情,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沙坝隧道出口处时,发现车后浓烟滚滚,自己非常害怕,幸好火势被迅速控制,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事故车承运企业高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李某经执法人员普法宣传,表示今后再也不敢擅自运输危险货物,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