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人不会在同一地方跌倒两次。”可有人酒驾被查后仍不思悔改,竟然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严肃处罚。 9月16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红色小轿车从新牌坊方向驶来,民警拦停该车,对驾驶员进行盘查,发现该男子神情慌张,于是立即要求他下车接受测试。经酒精呼气测试,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男子姓李。2021年9月3日,他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他重新获得了驾驶资格,又开起了车,可他却“好了伤疤忘了疼”,在9月16日参加完朋友聚会后,将上次的教训抛诸脑后,再次饮酒后驾车回家,行驶至红锦大道时被民警查获。 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驾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身,再次酒驾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