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遇查屡次测试失败 司机辩称自己“肺不太好”

时间: 2022-09-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0

  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渝北交巡警在龙山路查获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因他故意动作不规范屡次失败,该男子竟辩称自己“肺不太好”。这是怎么一回事?

  9月19日23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蓝色SUV驶来,驾驶员是一名男子。民警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由于他故意动作不规范,多次检测不成功,并辩称自己“肺不太好”。民警告诉他,这个测试和肺活量没有关系,只要动作规范就能完成。男子见无法逃避,这才配合检测。经检测,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立即带他前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男子姓王。据王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车前往龙山一火锅店吃饭,期间和朋友喝了不少酒。23时许,聚餐结束,他用手机呼叫代驾,但等了10多分钟一直没人接单,他见天色已晚,认为路上不会有民警检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行驶至龙山路就被民警查获。据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王某送检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7.9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所有驾驶员都应该牢牢记在心间的生命之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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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遇查屡次测试失败 司机辩称自己“肺不太好”

  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近日,渝北交巡警在龙山路查获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因他故意动作不规范屡次失败,该男子竟辩称自己“肺不太好”。这是怎么一回事?

  9月19日23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蓝色SUV驶来,驾驶员是一名男子。民警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由于他故意动作不规范,多次检测不成功,并辩称自己“肺不太好”。民警告诉他,这个测试和肺活量没有关系,只要动作规范就能完成。男子见无法逃避,这才配合检测。经检测,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立即带他前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男子姓王。据王某交代,当天晚上,他驾车前往龙山一火锅店吃饭,期间和朋友喝了不少酒。23时许,聚餐结束,他用手机呼叫代驾,但等了10多分钟一直没人接单,他见天色已晚,认为路上不会有民警检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行驶至龙山路就被民警查获。据重庆物证鉴定中心检测,王某送检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7.9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所有驾驶员都应该牢牢记在心间的生命之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