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招摇过市” 超“保质期”就得下市

时间: 2022-11-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1

  本网讯(通讯员 向 东)车辆跟其他物品一样,也有一个使用年限,过“保质期”后就成了报废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总有部分驾驶员顶风作案,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日前,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监测到一黑色小型轿车涉嫌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当天上午在辖区将其拦截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交巡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使用年限到期,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忌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开报废车“招摇过市” 超“保质期”就得下市

  本网讯(通讯员 向 东)车辆跟其他物品一样,也有一个使用年限,过“保质期”后就成了报废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总有部分驾驶员顶风作案,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日前,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监测到一黑色小型轿车涉嫌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当天上午在辖区将其拦截查获。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车辆实施强制报废。

  交巡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使用年限到期,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切忌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