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勤务大队民警在G211国道西南水泥厂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正在道路上行驶的小型轿车没有悬挂车牌,于是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小车驾驶台上的临时牌照早在6月份已经失效,驾驶员称所驾车辆是朋友刚买的车,正式号牌还在申领中,所以没有悬挂。随后,在民警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车车尾箱有两块渝BQY***的车牌,经查询,车牌正是该车的。驾驶员看到车牌后表示毫不知情,称借车的时候疏忽,只看到车上有临牌,便没有过多询问。 驾驶员寿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对寿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