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农村道路狭窄,要各行其道,绝不可占道行车。可是,近日,市民刘某却在双向两车道上越过实线、占据对向车道行驶,结果,与对向来车相撞,造成事故,刘某因“霸道”而担全责,受到处罚。 11月11日下午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大盛镇统明路刘家坝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灰色轿车越过中间实线行驶,与对向驶来的面包车发生碰撞。民警到达现场处置,看到两辆车相对停在马路上,两车车头撞坏。民警在排除双方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后,便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查,灰色轿车驾驶员刘某驾车载着朋友一同出去办事。行驶在统明路上时,刘某边与朋友吹牛,边放松心情驾车,见这条双向单行道上车少人稀,就放心大胆地越过实线,占据对向车道行驶。当其行驶到刘家坝路段一处弯道时,避让不及,对向车道驶来一辆面包车相撞,刘某的朋友面部擦伤。 民警对驾驶员刘某不按交通规则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承担车损费和医药费1.1万元,民警还对刘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此,交巡警提示:遵守交规,各行其道,特别是在弯道处,一定要减速慢行,各行其道,绝对不容许占据别人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