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措施”深入推进刑诉改革

时间: 2022-11-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2

  □ 唐列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近年来,荣昌区公安局紧紧抓住“法治公安”建设这条主线,通过“三个注重”“六项推进”“三个依靠”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公安侦查、预审阶段的落实,取得较好成效,荣昌区公安局执法公信力从2017年的93.7分上升到2021年的96.94分,创历史最好水平。荣昌区公安局和荣昌区人民法院开展的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制度改革在重庆的试点单位。荣昌区公安局自主研发的远程询问取证(非接触性取证)工具,已经申报三项国家专利,并被公安部立项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

  “三个注重”筑牢改革指导思想

  一是注重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荣昌区公安局立足司法工作实际,坚持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不动摇,将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公安机关改革证据收集机制,杜绝刑讯逼供,保障人权的突破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围绕全国各地冤假错案暴露出有罪推定的错误司法理念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以侦查为中心”“重口供轻物证”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范侦查取证、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过制度的实施和督导落实,确保公安顽瘴痼疾彻底整改。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相统一。

  “六个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推进公安部受理立案“三个当场”(对群众上门报警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规定的落实。在所有执法办案单位(21个派出所)的办案场所公示公安部“三个当场”的内容,提醒现场民警在受理立案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推进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建设。在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公安执法能力提升是关键的环节,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民警的执法能力提升,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的方式,解决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强化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的完善。荣昌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和市公安局要求,建成1个办案管理中心和21个执法办案管理区,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强化推进公安执法办案过程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荣昌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执法“五个一律”要求,对公安执法过程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

  强化推进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荣昌区公安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会同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荣昌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从操作层面推进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强化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将刑事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办案中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建立起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执法办案“五个一律”考核细则,受理立案管理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机制等20多个涉及刑事诉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起执法办案全流程视频闭环监督体系。

  “三个依靠”促进改革在实践中深化

  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是公安机关促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走深走实的基础。荣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荣昌区公安局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先后批准新建8个派出所和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确保公安办案讯问场所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荣昌公安刑事执法规范化。

  充分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荣昌区公安局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充分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全部音视频接入该办公室检察官专用电脑,同时将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全部案件的督察权限授予驻办案中心检察官,让检察监督权融入公安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时,对每份检察建议都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及时回复,及时追责问责,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无处不在。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让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插上腾飞的翅膀。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智慧警务建设,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侦查办案全过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智能化集约化融入全过程,有效杜绝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同时,荣昌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自主研发建设的重庆市公安机关远程询问取证工具,获得重庆市公检法司四部门高度评价,被认为是我市政法机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完善证据收集制度的重大创新。

  (作者单位:荣昌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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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措施”深入推进刑诉改革

  □ 唐列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近年来,荣昌区公安局紧紧抓住“法治公安”建设这条主线,通过“三个注重”“六项推进”“三个依靠”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公安侦查、预审阶段的落实,取得较好成效,荣昌区公安局执法公信力从2017年的93.7分上升到2021年的96.94分,创历史最好水平。荣昌区公安局和荣昌区人民法院开展的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制度改革在重庆的试点单位。荣昌区公安局自主研发的远程询问取证(非接触性取证)工具,已经申报三项国家专利,并被公安部立项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

  “三个注重”筑牢改革指导思想

  一是注重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荣昌区公安局立足司法工作实际,坚持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不动摇,将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公安机关改革证据收集机制,杜绝刑讯逼供,保障人权的突破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注重问题导向。围绕全国各地冤假错案暴露出有罪推定的错误司法理念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以侦查为中心”“重口供轻物证”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范侦查取证、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过制度的实施和督导落实,确保公安顽瘴痼疾彻底整改。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相统一。

  “六个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推进公安部受理立案“三个当场”(对群众上门报警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规定的落实。在所有执法办案单位(21个派出所)的办案场所公示公安部“三个当场”的内容,提醒现场民警在受理立案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接受群众监督。

  强化推进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建设。在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公安执法能力提升是关键的环节,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民警的执法能力提升,采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的方式,解决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强化推进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的完善。荣昌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和市公安局要求,建成1个办案管理中心和21个执法办案管理区,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强化推进公安执法办案过程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荣昌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执法“五个一律”要求,对公安执法过程进行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

  强化推进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荣昌区公安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会同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荣昌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从操作层面推进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

  强化推进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将刑事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办案中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建立起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执法办案“五个一律”考核细则,受理立案管理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机制等20多个涉及刑事诉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起执法办案全流程视频闭环监督体系。

  “三个依靠”促进改革在实践中深化

  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是公安机关促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走深走实的基础。荣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荣昌区公安局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先后批准新建8个派出所和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确保公安办案讯问场所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荣昌公安刑事执法规范化。

  充分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荣昌区公安局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充分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全部音视频接入该办公室检察官专用电脑,同时将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全部案件的督察权限授予驻办案中心检察官,让检察监督权融入公安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时,对每份检察建议都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及时回复,及时追责问责,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无处不在。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让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插上腾飞的翅膀。荣昌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智慧警务建设,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侦查办案全过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智能化集约化融入全过程,有效杜绝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同时,荣昌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自主研发建设的重庆市公安机关远程询问取证工具,获得重庆市公检法司四部门高度评价,被认为是我市政法机关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完善证据收集制度的重大创新。

  (作者单位:荣昌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