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不停摆” 司法为民“不缺席”

时间: 2022-11-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2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高法院《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歼灭战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五条措施》,统筹抓好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调整线上线下诉讼方式,努力实现疫情对审执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目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巴南区法院:

  线上调解一起纠纷

  近日,巴南区法院接到原告重庆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求助,因疫情原因巴南区法院已暂停线下诉讼服务活动,征求意见后,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使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协议。

  据了解,2020年11月,原告重庆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包某工地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对账产生分歧,被告拒绝继续支付款项,原告遂起诉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疫情原因,巴南区法院已暂停线下诉讼服务活动,开庭时间顺延。

  在了解到原告困难后,承办法官史春亚立即征求被告意见,并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史春亚发现双方签订有多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认真梳理,与双方代理人仔细核对每份合同已付款金额,最终确定被告仅就案涉施工合同余数万元质保金未支付。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立即退还所扣留的数万元质保金。

  奉节县法院:

  帮农民工讨薪21万元

  11月22日,受疫情影响,奉节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与13名农民工取得了联系,告诉了他们一个好消息——他们申请执行的219000余元工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此时,距离该系列执行案件立案仅仅一天。

  据了解,奉节县法院在执行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时,收到执行线索称该公司在某集团公司处有工程款未领走。该院立即对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并对工程款进行了冻结。在进一步核实该笔工程款组成项目时,奉节法院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奉节县法院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经过筛查核实,确认被拖欠工资的13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奉节县法院立即联系某集团公司,反复做协助执行义务人工作,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助其远程立案,终于在执行案件立案当天,案款全部划拨到位。

  大渡口区法院:

  将105万元执行到位

  “请问是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吗?我急需申请强制执行,我的公司非常需要这笔债款周转,还涉及疫情防控期间工人工资的发放!通过你们这驻守联络电话,能办理吗?”近日,在该院办公室值守的执行局副局长郑宇鸣被手机铃声“叫醒”,短暂地交流后,对方逐渐冷静,称自己姓张,十分担心疫情管控导致其公司不能及时受偿债权,已因深陷经营困难而失眠多日。

  经查,张某所涉案件系重庆某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某物资公司)与四川某汽配制造公司(以下简称某汽配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物资公司与某汽配公司于今年4月签订了6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某物资公司提供工矿产品,某汽配公司应在货到后3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在供货后,某汽配公司无故拖欠货款超过百万元,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某物资公司的正常经营。

  了解了该案的情况后,郑宇鸣采用“电话+微信”方式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引导张某申请网上立案,在立案庭值守人员的配合下,当天即完成了执行立案。随后,该院执行局通过短信和集中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在线上采取了扣划的执行措施。经过和外省银行的多次沟通,最终顺利将案涉的105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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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不停摆” 司法为民“不缺席”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高法院《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歼灭战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五条措施》,统筹抓好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调整线上线下诉讼方式,努力实现疫情对审执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目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巴南区法院:

  线上调解一起纠纷

  近日,巴南区法院接到原告重庆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求助,因疫情原因巴南区法院已暂停线下诉讼服务活动,征求意见后,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使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协议。

  据了解,2020年11月,原告重庆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包某工地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对账产生分歧,被告拒绝继续支付款项,原告遂起诉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疫情原因,巴南区法院已暂停线下诉讼服务活动,开庭时间顺延。

  在了解到原告困难后,承办法官史春亚立即征求被告意见,并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史春亚发现双方签订有多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认真梳理,与双方代理人仔细核对每份合同已付款金额,最终确定被告仅就案涉施工合同余数万元质保金未支付。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同意立即退还所扣留的数万元质保金。

  奉节县法院:

  帮农民工讨薪21万元

  11月22日,受疫情影响,奉节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与13名农民工取得了联系,告诉了他们一个好消息——他们申请执行的219000余元工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此时,距离该系列执行案件立案仅仅一天。

  据了解,奉节县法院在执行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时,收到执行线索称该公司在某集团公司处有工程款未领走。该院立即对财产线索进行了核实,并对工程款进行了冻结。在进一步核实该笔工程款组成项目时,奉节法院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奉节县法院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经过筛查核实,确认被拖欠工资的13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奉节县法院立即联系某集团公司,反复做协助执行义务人工作,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助其远程立案,终于在执行案件立案当天,案款全部划拨到位。

  大渡口区法院:

  将105万元执行到位

  “请问是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吗?我急需申请强制执行,我的公司非常需要这笔债款周转,还涉及疫情防控期间工人工资的发放!通过你们这驻守联络电话,能办理吗?”近日,在该院办公室值守的执行局副局长郑宇鸣被手机铃声“叫醒”,短暂地交流后,对方逐渐冷静,称自己姓张,十分担心疫情管控导致其公司不能及时受偿债权,已因深陷经营困难而失眠多日。

  经查,张某所涉案件系重庆某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某物资公司)与四川某汽配制造公司(以下简称某汽配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物资公司与某汽配公司于今年4月签订了6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某物资公司提供工矿产品,某汽配公司应在货到后30日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在供货后,某汽配公司无故拖欠货款超过百万元,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某物资公司的正常经营。

  了解了该案的情况后,郑宇鸣采用“电话+微信”方式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引导张某申请网上立案,在立案庭值守人员的配合下,当天即完成了执行立案。随后,该院执行局通过短信和集中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在线上采取了扣划的执行措施。经过和外省银行的多次沟通,最终顺利将案涉的105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