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12月14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法检两院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李震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娟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娥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欧明艳、郜志龙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樊雯龑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乔小勇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景象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徐真、谢威利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临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川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何洪波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蒲开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甫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尹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叶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蒋晓亮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陆宏华、冯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冉孟勋、杨立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二、免去 成春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谭平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方剑磊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拯、陈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谢平、朱华惠、师玉婷、李雪莲、陈义熙、王兵、周盛春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乾巽、杜抗洪、杨尚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洪波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蒲开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成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雯雯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科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春伟、张泽兵、贾秀春、张小赫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娟娟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龚梅、钱美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