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12月11日,奉节交巡警在日常检查中,查获一起货车司机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吐祥公巡中队民警在太和乡朝云路路段检查一辆仓栅式轻型货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脸色潮红,浑身酒气。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李某下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李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李某交代,当天中午自己在亲戚家吃杀猪饭,一时高兴,就多喝了2两白酒。饭后,想着自己酒量好,驾驶技术高,一时麻痹大意,就开着轻型货车回家,才行驶到朝云路路段,就被交巡警查个正着。想到饮酒驾驶的法律处罚,“老司机”李某一时后悔不已。 依据相关规定,奉节交管部门对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