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人大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时间: 2022-12-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9

  2021年11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重庆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四川条例”),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成果。今年10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重庆执法检查组在潼南、合川等区实地检查期间,邀请部分市、区、镇级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并委托北碚、铜梁、梁平、城口等12个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南充市、广安市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德阳、绵阳、遂宁、广元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了嘉陵江流域川渝段“全覆盖”。今年1~10月,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3个国控断面和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流域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跨界河流污染一体化治理进展顺利。推动四川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重庆梁平区碧山镇华滩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联合巡河常态化开展。完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嘉陵江流域重庆段共设市级河长6名、区级河长7名、乡镇(街道)级河长40名、村(社区)级河长136名。会同四川省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市联合河长办,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共同整治一批跨界河流难点问题。

  司法联动成效明显。重庆市高法院与四川省高法院签订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共设巡回法庭和生态保护基地。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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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人大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2021年11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重庆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四川条例”),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川渝两省(市)生态环境领域首个协同立法成果。今年10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重庆执法检查组在潼南、合川等区实地检查期间,邀请部分市、区、镇级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并委托北碚、铜梁、梁平、城口等12个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南充市、广安市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德阳、绵阳、遂宁、广元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实现了嘉陵江流域川渝段“全覆盖”。今年1~10月,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3个国控断面和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流域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跨界河流污染一体化治理进展顺利。推动四川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重庆梁平区碧山镇华滩坝污水处理站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联合巡河常态化开展。完善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嘉陵江流域重庆段共设市级河长6名、区级河长7名、乡镇(街道)级河长40名、村(社区)级河长136名。会同四川省建立全国首个跨省市联合河长办,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共同整治一批跨界河流难点问题。

  司法联动成效明显。重庆市高法院与四川省高法院签订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共设巡回法庭和生态保护基地。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