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时间: 2022-12-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633

  刘汉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呈高发态势,本文从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着手,分析其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心理因素以及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合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对预防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研究意义

  铜梁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位于渝西片区,是一个较大的城区派出所,因辖区范围较大,学校较多,近年来刑事案件高发,在辖区发生的传统侵财案件中,盗窃案发案率居第一。在众多的盗窃案件中,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尤为突出。笔者结合近3年的发案情况分析,在未成年人实施的跨区域盗窃案件中,作案人平均年龄为14岁左右。有未成年人在铜梁区南城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篮球场实施盗窃,作案时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椅子上的衣服、裤子、包包内的东西盗走,且只盗窃具有现金价值的物品;有未成年人经常在铜梁辖区对未上锁的轿车实施盗窃,通过徒手拉开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手机、现金等物品;还有的未成年人集中对门市实施盗窃,专门挑选无人看守的收银台盗窃现金。因部分未成年人作案时间较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多次被铜梁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查获,但屡教不改。因此,分析研究如何处理这类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具有哪些特征

  (一)作案对象分析

  作案时,嫌疑人通常选择无人看守的营业场所或者开放式区域,未成年人作案通常不携带作案工具(盗窃摩托车类除外)。

  在盗窃营业场所时,因多数未成年人不具备反侦查意识,无论作案现场是否安装监控,只要选定了目标,就直奔收银台实施盗窃,翻找财物,盗窃成功后匆匆离开。多数未成年人认为被抓获后,因其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盗窃行为并不会对其造成任何影响。

  (二)作案时间分析

  在外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几乎都辍学在家,平日自由散漫。通过已经破获的陈某琪盗窃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盗窃选择白天作案居多,跨区域流窜作案的未成年人通常选择晚上或凌晨作案居多。选择夜间盗窃手机或者摩托车的未成年人通常在二至三人以上,存在结伙特征。

  (三)心理分析

  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盗窃类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盗窃具有反复性、胆子较大、作案目标明确等特点,盗窃成功后除第一次盗窃被抓获外,后来在民警面前感觉非常轻松,还一边耍手机一边接受讯问。

  未成年人盗窃的防范对策

  (一)增强教育意识

  未成年人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一切以自己为中心,荣辱观颠倒,崇尚金钱,讲究享乐,导致其实施盗窃,且屡教不改,其根源是思想上的问题,加强思想引导才能改变未成年人的行为导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章立制,定期对有盗窃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

  (二)增强防范意识

  因未成年人盗窃作案地点通常选择在铜梁区南城街道的门市,民警可以加强宣传,提醒这些商店注意防范。每次发案后,民警应当及时对周边门市再次进行防盗宣传,让老板及收银员提高警惕,随手上锁,增强防盗意识,防止钱财损失。

  (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施加压力

  对于未成年人盗窃犯罪要以预防为主,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要防线。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如果不能为群众追赃挽损,可以通知盗窃作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将其接回,并告知报警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未成年盗窃嫌疑人的监护人在较大的压力下,履行好对他们的教育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办案民警做好工作,迫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正面管教和引导。

  (四)多部门联合共同发力

  建议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盗窃案高发区域建立工读校,以便及时对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通过司法局对盗窃未成年人进行帮助,在做社会调查函时,对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引导,通过社区网格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社区民警要多进行上门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近况。

  (五)立法建议

  《民法典》确立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立法上对国家责任和国家监护制度的强化需要相应司法制度的积极回应。因网络发展迅速,社会正发生着巨大变化,相关领域法律制度明显滞后,不能与社会实际情况相适应。因此建议对包括刑事法律在内的配套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适度调整惩戒未成年刑事犯罪的年龄限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和惩戒力度,让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对法律产生敬畏。

  (作者单位 铜梁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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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刘汉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呈高发态势,本文从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着手,分析其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心理因素以及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合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对预防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研究意义

  铜梁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位于渝西片区,是一个较大的城区派出所,因辖区范围较大,学校较多,近年来刑事案件高发,在辖区发生的传统侵财案件中,盗窃案发案率居第一。在众多的盗窃案件中,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尤为突出。笔者结合近3年的发案情况分析,在未成年人实施的跨区域盗窃案件中,作案人平均年龄为14岁左右。有未成年人在铜梁区南城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篮球场实施盗窃,作案时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放在椅子上的衣服、裤子、包包内的东西盗走,且只盗窃具有现金价值的物品;有未成年人经常在铜梁辖区对未上锁的轿车实施盗窃,通过徒手拉开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手机、现金等物品;还有的未成年人集中对门市实施盗窃,专门挑选无人看守的收银台盗窃现金。因部分未成年人作案时间较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多次被铜梁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查获,但屡教不改。因此,分析研究如何处理这类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具有哪些特征

  (一)作案对象分析

  作案时,嫌疑人通常选择无人看守的营业场所或者开放式区域,未成年人作案通常不携带作案工具(盗窃摩托车类除外)。

  在盗窃营业场所时,因多数未成年人不具备反侦查意识,无论作案现场是否安装监控,只要选定了目标,就直奔收银台实施盗窃,翻找财物,盗窃成功后匆匆离开。多数未成年人认为被抓获后,因其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盗窃行为并不会对其造成任何影响。

  (二)作案时间分析

  在外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几乎都辍学在家,平日自由散漫。通过已经破获的陈某琪盗窃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盗窃选择白天作案居多,跨区域流窜作案的未成年人通常选择晚上或凌晨作案居多。选择夜间盗窃手机或者摩托车的未成年人通常在二至三人以上,存在结伙特征。

  (三)心理分析

  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盗窃类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盗窃具有反复性、胆子较大、作案目标明确等特点,盗窃成功后除第一次盗窃被抓获外,后来在民警面前感觉非常轻松,还一边耍手机一边接受讯问。

  未成年人盗窃的防范对策

  (一)增强教育意识

  未成年人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一切以自己为中心,荣辱观颠倒,崇尚金钱,讲究享乐,导致其实施盗窃,且屡教不改,其根源是思想上的问题,加强思想引导才能改变未成年人的行为导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章立制,定期对有盗窃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

  (二)增强防范意识

  因未成年人盗窃作案地点通常选择在铜梁区南城街道的门市,民警可以加强宣传,提醒这些商店注意防范。每次发案后,民警应当及时对周边门市再次进行防盗宣传,让老板及收银员提高警惕,随手上锁,增强防盗意识,防止钱财损失。

  (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施加压力

  对于未成年人盗窃犯罪要以预防为主,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要防线。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如果不能为群众追赃挽损,可以通知盗窃作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将其接回,并告知报警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未成年盗窃嫌疑人的监护人在较大的压力下,履行好对他们的教育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办案民警做好工作,迫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正面管教和引导。

  (四)多部门联合共同发力

  建议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盗窃案高发区域建立工读校,以便及时对实施盗窃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通过司法局对盗窃未成年人进行帮助,在做社会调查函时,对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进行引导,通过社区网格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社区民警要多进行上门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近况。

  (五)立法建议

  《民法典》确立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立法上对国家责任和国家监护制度的强化需要相应司法制度的积极回应。因网络发展迅速,社会正发生着巨大变化,相关领域法律制度明显滞后,不能与社会实际情况相适应。因此建议对包括刑事法律在内的配套法律法规进行修改,适度调整惩戒未成年刑事犯罪的年龄限制,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和惩戒力度,让有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对法律产生敬畏。

  (作者单位 铜梁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