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交通信号灯 男子“莽撞”酿事故

时间: 2022-12-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5

  本网讯(通讯员 李璐)“宁等三分,不争一秒”,这句话相信大多数驾驶人都熟记于心。然而,总有一小部分驾驶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12月11日,在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就发生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双方人员仅轻微受伤。

  当天14时40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摩托车由铜梁区白龙大桥往雪庵公园方向行驶,在行经红绿灯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红灯径直通行,结果与对向车道正常左转弯的由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双方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巡警调查取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正常通过该红绿灯路口时,发现对向处于红灯车道的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并无停车迹象,于是主动减速避让,但还是避让不急,被刘某驾驶的摩托车迎面撞倒,两车及车上驾乘人员都在冲击力的作用下倒地。民警判定,驾驶人刘某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李某无责。

  警方提醒:闯红灯害人害己,一定不能心存侥幸,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不仅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还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交通通行情况。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无视交通信号灯 男子“莽撞”酿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李璐)“宁等三分,不争一秒”,这句话相信大多数驾驶人都熟记于心。然而,总有一小部分驾驶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12月11日,在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就发生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双方人员仅轻微受伤。

  当天14时40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摩托车由铜梁区白龙大桥往雪庵公园方向行驶,在行经红绿灯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红灯径直通行,结果与对向车道正常左转弯的由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双方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巡警调查取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正常通过该红绿灯路口时,发现对向处于红灯车道的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并无停车迹象,于是主动减速避让,但还是避让不急,被刘某驾驶的摩托车迎面撞倒,两车及车上驾乘人员都在冲击力的作用下倒地。民警判定,驾驶人刘某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李某无责。

  警方提醒:闯红灯害人害己,一定不能心存侥幸,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不仅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还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交通通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