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月28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一大队于S7高新南收费站开展班线客车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一辆中型客车驶入收费站,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该辆客车在1月20日,同样在S7高新南收费站因站外揽客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被查获并处罚,所以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进行检查。 果然,经查证,该辆货车营运线路牌号码为“3383XXXX”,载明途经路线为“G85——重庆内环高速进口——永川——高速出口巴南”,路线信息证明该车在运营过程中不应经过S7高新南收费站,属于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本项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该车涉事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通过在交通执法平台查询,该车在半年内已有3次违章,后续执法人员将对该车所属单位进行抄告和带案走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多次违法将影响企业信用评分。 在此,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运输单位,在开展运输服务时,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