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昨(29)日,一辆牌照为苏H959XX号大客车因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在巫溪羊桥坝收费站被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妥善安置了乘客并及时联系车辆转运。 经查,该车为客运包车,始发地为江苏淮安,目的地为湖北孝感,被查时该车在巫溪羊桥坝装乘客,且乘客系巫溪前往江苏、上海等地的务工人员。 随后,执法人员积极联系当地客运企业安排合法车辆转运,由于春运期间调配车辆需要时间,车上乘客情绪激动,执法人员一边耐心向乘客解释沟通,一边妥善处置乘客的饮食住宿问题。今日早上,调配车辆到位,并低于原票价将乘客全部转运,乘客上车后向执法人员连声道谢。 因该大客车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给予其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