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月30日9时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二大队在G5021南岸收费站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渝A籍小轿车内驾乘人员互不认识,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 经调查,该车为预约出租转非营运,从涪陵区出发准备前往中心城区,驾驶员杨某通过中间人和微信群,取得有出行需求的乘客电话,后自行联系乘客乘车。该车乘客对此并不知情,认为乘坐的仍是合法网约车,经执法人员提醒后才得知乘坐了“黑车”。因车内有急需到医院的孕妇和出行不便的病患,而收费站打车不方便,在完成询问笔录制作后,执法人员将乘客分别送至目的地。 执法部门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驾驶员杨某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