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孙娅妮)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危险,有些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变更车道,但是“任性”地随意变道,轻则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重则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2月2日上午,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巫山县平湖东路FM广场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民警现场了解到,邓某驾驶小型汽车随意变道,与左方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魏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擦挂,致两车受损,无人受伤。 当事人邓某的行为违反了“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魏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行驶。变道过程中,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后视镜,给自己和周边车辆留有安全距离,切不可突然转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