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深入推进“护苗”工程 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 2023-02-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25

  近年来,社会上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不良因素增多,加之青少年社会生活经验缺乏,分辨能力弱,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上升趋势。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垫江县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发力,逐步构建前端预防、中端矫治、末端融入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夯实前端预防主阵地

  建立关爱帮扶工作机制

  要使青少年健康地成长,就必须要有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增强预防教育措施,给他们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真正做到:在受教育阶段,孩子们一个也不能少!

  组建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该县按照“3+1”组建工作机构,“3”即建立县、镇、村三级工作机构,“1”即在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关爱问题学生联合服务工作站。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法各单位及教委、民政、团县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在团县委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26个乡镇(街道)对应组建工作专班,全县301个村(社区)建立工作小组,动态摸排问题家庭、问题青少年基础数据,实行“一人一策”管理服务,对问题家庭开展提早干预,并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月有统计、季度有研判、半年有鉴定,实现关爱问题青少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增强预防教育,呵护健康成长。从政法部门选聘55名同志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年到辖区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2次以上,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全民反诈、“莎姐进校园”“法治干警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组织师生参加“民法典与你同行”“宪法小卫士”等法治知识竞赛20余万人次,组织3000余名青少年学生开展“八个一法治教育”(开展监狱警示教育一次;参观法院押解通道、羁押室一次;旁听庭审一次;参观法治文化公园一次;参观法治文化馆一次;参观禁毒教育基地一次;开展法治大讲堂一次;参观法治书屋一次)活动30余场次,让青少年学生接受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教育。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QQ)群等,推送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不断提高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辨识力、免疫力和抵抗力。

  实行心理健康教师分区包片包校责任制,全县12个责任区、76个心理辅导室、157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实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组织10余万名师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及时聘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指导。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在县少年宫和各中小学校开展防性侵、防意外伤害、青春期心理调适等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30余场次,覆盖1.5万余名学生。

  垫江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吸纳全县心理、法律、社工以及法检部门的专家、志愿者,形成“12355志愿专家团”。线上由法学专业志愿者认领来电者诉求,做到咨询有回复、求助有反馈、对话有记录;线下由心理咨询团成员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各学校等地提供心理疏导、成长指导等服务,并聘请心理咨询师“坐诊”校园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疏导。

  加强控辍保学,避免误入歧途。一是确保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村社干部、学校教师等对学生进行家访,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劝返全县在籍不在校学生。严格转出、转入、休(退)学管理,认真清理辍学学生去向。对已辍学学生,采取上门劝返学、实地劝返学等措施,有效防止辍学学生流入社会被社会青年裹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力劝返疑似辍学学生100余人,实现疑似辍学学生常态清零。三是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入学。建立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对不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学校安排教师送教上门。截至2022年10月,共发放资助资金3064万元帮扶3978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安置1140名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学习的116名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持续摸排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各村居每月对本辖区父母双亡家庭子女、离异或者离异重组家庭子女等重点家庭辍学青少年开展摸排教育,并由乡镇(街道)对经3次以上教育仍不悔改的监护人,向政法机关申请法治训诫直至撤销其监护权利,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监护人依法处理,确保家庭监管责任落细落实。组建3120名安全信息员队伍开展信息摸排收集,全面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等事件,及早化解矛盾纠纷。试点以来,全县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14次,着力整治118个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坚决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裹挟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畅通中端矫治多渠道

  完善社会协同工作机制

  2020年6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发重庆市首个《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的工作办法(试行)》《警醒书》《督促监护令》,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检察院挂牌成立“莎姐”工作站,县公安局成立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体化。

  掌握确切数据,实施分级分类。一是动态排查数据。由团县委牵头,县政法各单位落实排查发现机制,将涉案涉罪、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统计形成数据库;由县教委牵头,各学校落实排查发现机制,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辍学学生统计形成数据库。坚持常态化动态排查,建立月报告制度,进行入库出库动态管理,对年满18周岁出库后仍存在风险隐患的,转入其他人群数据库。试点以来,共全面排查有不良行为的临界未成年人265名,并纳入“云上垫江·智慧县城”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矫治。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实施犯罪、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被判处、裁定或决定的非监禁刑等4类人员,采取训诫、举办短期培训班、送专门学校、收容教育等差异化帮教措施,让罪错未成年人“一个不漏”得以分级教育、感化、挽救。

垫江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启动仪式(资料图)

  强化专业干预,社会协同矫治。按照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轻重有别的特点和“早发现、早干预”原则,突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进行渐进式分级干预,形成了“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一是专业化开展帮扶训诫。成立以政法干警为主体,律师、司法社工、心理健康师为补充的专业教育训诫队伍,对问题青少年实施个性化帮扶训诫,在训诫基础上向未成年人发出《警醒书》,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督令》。试点以来,共发出《警醒书》12份、《督促监护令》52份。二是多部门实施监护指导。检察院联合县教委在3所学校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县妇联联合县教委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挂牌成立垫江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截至2022年11月,共对68名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覆盖人数达200余人。三是全方位整合帮教力量。发挥校园帮教小组作用,由学校德育副校长、团委书记、班主任、班干部、品德良好学生组成“五位一体”帮教小组,对涉错未成年人进行多对一帮教。发挥社会网格跟踪帮教作用。网格员谈心谈话、帮教考察,及时跟进了解思想、交友、生活等动态情况,引导高危未成年人从事公益、参与社区劳动,帮助其在帮教考察期内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正确链接社会、适时就业回归。发挥司法社工专业帮教作用。依托本地社工机构和西南政法大学建成的“科研实践基地”,借力明天公益基金“青春再出发”项目,融入罪错未成年人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实现分级矫治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探索末端融入新方式

  健全社会接纳工作机制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垫江县公安局对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训诫(资料图)

  实施学业帮扶,搭建成才平台。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方作用,加强学校建设,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入学程序,妥善安排基层组织和学校预警的罪错临界点青少年,教育矫治不良行为。对犯错青少年学业进行帮扶,帮助完成职业高中及以上教育;对有升学愿望的问题青少年,保证其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强化社区矫正,落实监管责任。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配合教育部门,确保其融入学校、社区并完成义务教育;对年满16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问题青少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社区矫正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其提供政策帮扶等服务;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对解除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引导,必要时可依法采取矫正措施,确保其正常回归社会、家庭。

  开展就业帮扶,拓展回归路径。研究制定了罪错青少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并针对性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水平。在本地企业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就业观护中心,对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愿望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组织成立公益性就业劳务公司,推荐问题青少年到合适岗位就业,让罪错未成年人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很大限度杜绝了罪错未成年人重返“问题”处境。

  试点以来,共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49人,帮助回归社会、学校70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救助38人,发放救助金38.7万元,成功参与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创建。办理的刘某某家庭教育指导案、陈某某等3人过失致人死亡案分别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载报道8篇。接下来,垫江县将继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护苗”工程,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火墙”。

  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吴 松 聂孝力

  新闻多一点: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中,15岁的谢某邀约其他未成年人在某中学实施抢劫,抢得“零用钱”200余元。垫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充分听取了未成年人谢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决定对未成年人谢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院仔细分析未成年人谢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措施。2020年7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垫江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

  “因你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没有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2020年6月16日下午,垫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小谢涉嫌抢劫一案,对其法定代理人召开训诫会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据悉,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2年1月,垫江县检察院通过相关派出所了解到,未成年人刘某某不到9岁,已具有多次盗窃等严重不良行为。随即,该院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到刘某某家中及学校了解情况。原来,刘某某家系低保户,其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母亲对刘某某基本不管不问,父亲管教方式又比较粗暴。经评估,刘某某的严重不良行为与家庭教育不当存在着密切联系。

  垫江县检察院对刘某某开展临界预防,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训诫,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为期7个月的指导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村干部、学校教师等及时跟踪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情况。帮助刘某某父母强化监护意识,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亲子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成效。2022年1月,该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民政局向涉案被害人发放社会救助款(资料图)

  2020年10月,在垫江县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垫江县检察院、垫江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垫江县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这也是全市范围内出台的首个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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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深入推进“护苗”工程 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社会上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不良因素增多,加之青少年社会生活经验缺乏,分辨能力弱,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上升趋势。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垫江县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发力,逐步构建前端预防、中端矫治、末端融入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夯实前端预防主阵地

  建立关爱帮扶工作机制

  要使青少年健康地成长,就必须要有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增强预防教育措施,给他们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真正做到:在受教育阶段,孩子们一个也不能少!

  组建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该县按照“3+1”组建工作机构,“3”即建立县、镇、村三级工作机构,“1”即在全县中小学校建立关爱问题学生联合服务工作站。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法各单位及教委、民政、团县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在团县委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26个乡镇(街道)对应组建工作专班,全县301个村(社区)建立工作小组,动态摸排问题家庭、问题青少年基础数据,实行“一人一策”管理服务,对问题家庭开展提早干预,并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月有统计、季度有研判、半年有鉴定,实现关爱问题青少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增强预防教育,呵护健康成长。从政法部门选聘55名同志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每年到辖区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2次以上,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全民反诈、“莎姐进校园”“法治干警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组织师生参加“民法典与你同行”“宪法小卫士”等法治知识竞赛20余万人次,组织3000余名青少年学生开展“八个一法治教育”(开展监狱警示教育一次;参观法院押解通道、羁押室一次;旁听庭审一次;参观法治文化公园一次;参观法治文化馆一次;参观禁毒教育基地一次;开展法治大讲堂一次;参观法治书屋一次)活动30余场次,让青少年学生接受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教育。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QQ)群等,推送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不断提高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辨识力、免疫力和抵抗力。

  实行心理健康教师分区包片包校责任制,全县12个责任区、76个心理辅导室、157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实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组织10余万名师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及时聘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指导。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在县少年宫和各中小学校开展防性侵、防意外伤害、青春期心理调适等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30余场次,覆盖1.5万余名学生。

  垫江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吸纳全县心理、法律、社工以及法检部门的专家、志愿者,形成“12355志愿专家团”。线上由法学专业志愿者认领来电者诉求,做到咨询有回复、求助有反馈、对话有记录;线下由心理咨询团成员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各学校等地提供心理疏导、成长指导等服务,并聘请心理咨询师“坐诊”校园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疏导。

  加强控辍保学,避免误入歧途。一是确保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村社干部、学校教师等对学生进行家访,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劝返全县在籍不在校学生。严格转出、转入、休(退)学管理,认真清理辍学学生去向。对已辍学学生,采取上门劝返学、实地劝返学等措施,有效防止辍学学生流入社会被社会青年裹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力劝返疑似辍学学生100余人,实现疑似辍学学生常态清零。三是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儿童入学。建立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对不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学校安排教师送教上门。截至2022年10月,共发放资助资金3064万元帮扶3978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安置1140名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学习的116名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持续摸排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各村居每月对本辖区父母双亡家庭子女、离异或者离异重组家庭子女等重点家庭辍学青少年开展摸排教育,并由乡镇(街道)对经3次以上教育仍不悔改的监护人,向政法机关申请法治训诫直至撤销其监护权利,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监护人依法处理,确保家庭监管责任落细落实。组建3120名安全信息员队伍开展信息摸排收集,全面排查学生间的矛盾纠纷、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等事件,及早化解矛盾纠纷。试点以来,全县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14次,着力整治118个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坚决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裹挟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畅通中端矫治多渠道

  完善社会协同工作机制

  2020年6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发重庆市首个《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的工作办法(试行)》《警醒书》《督促监护令》,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检察院挂牌成立“莎姐”工作站,县公安局成立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体化。

  掌握确切数据,实施分级分类。一是动态排查数据。由团县委牵头,县政法各单位落实排查发现机制,将涉案涉罪、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统计形成数据库;由县教委牵头,各学校落实排查发现机制,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辍学学生统计形成数据库。坚持常态化动态排查,建立月报告制度,进行入库出库动态管理,对年满18周岁出库后仍存在风险隐患的,转入其他人群数据库。试点以来,共全面排查有不良行为的临界未成年人265名,并纳入“云上垫江·智慧县城”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矫治。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实施犯罪、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及被判处、裁定或决定的非监禁刑等4类人员,采取训诫、举办短期培训班、送专门学校、收容教育等差异化帮教措施,让罪错未成年人“一个不漏”得以分级教育、感化、挽救。

垫江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启动仪式(资料图)

  强化专业干预,社会协同矫治。按照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轻重有别的特点和“早发现、早干预”原则,突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进行渐进式分级干预,形成了“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一是专业化开展帮扶训诫。成立以政法干警为主体,律师、司法社工、心理健康师为补充的专业教育训诫队伍,对问题青少年实施个性化帮扶训诫,在训诫基础上向未成年人发出《警醒书》,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督令》。试点以来,共发出《警醒书》12份、《督促监护令》52份。二是多部门实施监护指导。检察院联合县教委在3所学校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县妇联联合县教委在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挂牌成立垫江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截至2022年11月,共对68名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覆盖人数达200余人。三是全方位整合帮教力量。发挥校园帮教小组作用,由学校德育副校长、团委书记、班主任、班干部、品德良好学生组成“五位一体”帮教小组,对涉错未成年人进行多对一帮教。发挥社会网格跟踪帮教作用。网格员谈心谈话、帮教考察,及时跟进了解思想、交友、生活等动态情况,引导高危未成年人从事公益、参与社区劳动,帮助其在帮教考察期内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正确链接社会、适时就业回归。发挥司法社工专业帮教作用。依托本地社工机构和西南政法大学建成的“科研实践基地”,借力明天公益基金“青春再出发”项目,融入罪错未成年人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实现分级矫治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探索末端融入新方式

  健全社会接纳工作机制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垫江县公安局对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训诫(资料图)

  实施学业帮扶,搭建成才平台。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方作用,加强学校建设,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入学程序,妥善安排基层组织和学校预警的罪错临界点青少年,教育矫治不良行为。对犯错青少年学业进行帮扶,帮助完成职业高中及以上教育;对有升学愿望的问题青少年,保证其享有与其他未成年人同等的权利。

  强化社区矫正,落实监管责任。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配合教育部门,确保其融入学校、社区并完成义务教育;对年满16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问题青少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社区矫正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其提供政策帮扶等服务;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对解除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引导,必要时可依法采取矫正措施,确保其正常回归社会、家庭。

  开展就业帮扶,拓展回归路径。研究制定了罪错青少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并针对性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水平。在本地企业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就业观护中心,对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愿望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组织成立公益性就业劳务公司,推荐问题青少年到合适岗位就业,让罪错未成年人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委政府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很大限度杜绝了罪错未成年人重返“问题”处境。

  试点以来,共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49人,帮助回归社会、学校70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救助38人,发放救助金38.7万元,成功参与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创建。办理的刘某某家庭教育指导案、陈某某等3人过失致人死亡案分别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载报道8篇。接下来,垫江县将继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护苗”工程,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火墙”。

  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吴 松 聂孝力

  新闻多一点: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中,15岁的谢某邀约其他未成年人在某中学实施抢劫,抢得“零用钱”200余元。垫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充分听取了未成年人谢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决定对未成年人谢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院仔细分析未成年人谢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措施。2020年7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垫江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

  “因你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没有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现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2020年6月16日下午,垫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小谢涉嫌抢劫一案,对其法定代理人召开训诫会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据悉,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2年1月,垫江县检察院通过相关派出所了解到,未成年人刘某某不到9岁,已具有多次盗窃等严重不良行为。随即,该院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到刘某某家中及学校了解情况。原来,刘某某家系低保户,其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母亲对刘某某基本不管不问,父亲管教方式又比较粗暴。经评估,刘某某的严重不良行为与家庭教育不当存在着密切联系。

  垫江县检察院对刘某某开展临界预防,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训诫,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为期7个月的指导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村干部、学校教师等及时跟踪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情况。帮助刘某某父母强化监护意识,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亲子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成效。2022年1月,该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民政局向涉案被害人发放社会救助款(资料图)

  2020年10月,在垫江县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垫江县检察院、垫江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垫江县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这也是全市范围内出台的首个涉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