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2月11日下午,唐某驾车测出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因涉嫌醉驾被立案侦查。这是他7年来第3次被查获酒后驾车,而且这第3次涉嫌醉驾,他将面临严重的处罚! 当日下午18点20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拦停一辆车牌号为渝A****5的轿车检查。车门打开,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经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唐。当日中午,唐某受朋友邀约,在木耳镇某农家乐吃饭,期间喝了几杯白酒和两瓶啤酒,有些醉意的他休息到吃了晚饭才开车回家。他觉得自己是中午喝的酒,晚上没喝,中午的酒精肯定消化了,虽然头有些晕,但还是抱着侥幸,独自开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到南北大道,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经查,唐某曾在2014年、2015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可酒瘾极大的他不思悔改。结果,这次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调查,除了吊销驾照外,还将受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温馨提示: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切实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