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前车负全责

时间: 2023-02-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10

  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开车千万莫要跟太紧!2月10日,尹某为了赶时间上班,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在前车减速时刹不住车,造成追尾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损失受处罚,后悔不已。

  当日早上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临港大道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发现,两事故车损伤严重。后方尹某所驾驶的别克车车头严重损坏,引擎盖翘起;前方被撞的蓝色轿车后保险杠受损。民警立即指挥现场交通,并展开调查。

  据了解,尹某当天早上起床晚了,担心迟到被单位罚款,急急地开车抢时间往单位赶。当他驾车行驶到临港大道时,前车在路口减速并亮起转向灯准备转弯,一心赶路的尹某车速快,紧跟前车后面,他发现前车亮起的刹车灯,一下子慌了神,还没来得及踩刹车,猛然撞上了前方蓝色轿车车尾,并把前车推出好几米远。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事故是尹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的,尹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费6千余元全由尹某一人承担。民警对尹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尹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着急,易出事故。驾驶人一定要冷静沉着驾车,在开车时,应尽可能的保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路口、红绿灯、行人通过人行道等,驾驶人应提前减速,留给自己足够反应的时间与反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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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前车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开车千万莫要跟太紧!2月10日,尹某为了赶时间上班,未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在前车减速时刹不住车,造成追尾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损失受处罚,后悔不已。

  当日早上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临港大道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发现,两事故车损伤严重。后方尹某所驾驶的别克车车头严重损坏,引擎盖翘起;前方被撞的蓝色轿车后保险杠受损。民警立即指挥现场交通,并展开调查。

  据了解,尹某当天早上起床晚了,担心迟到被单位罚款,急急地开车抢时间往单位赶。当他驾车行驶到临港大道时,前车在路口减速并亮起转向灯准备转弯,一心赶路的尹某车速快,紧跟前车后面,他发现前车亮起的刹车灯,一下子慌了神,还没来得及踩刹车,猛然撞上了前方蓝色轿车车尾,并把前车推出好几米远。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事故是尹某未与前车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造成的,尹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两车车损费6千余元全由尹某一人承担。民警对尹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对尹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着急,易出事故。驾驶人一定要冷静沉着驾车,在开车时,应尽可能的保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路口、红绿灯、行人通过人行道等,驾驶人应提前减速,留给自己足够反应的时间与反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