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2月13日,渝北一驾驶员在经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因未及时减速刹车,导致追尾前车,造成两车1.5万余元的车损费用。 当天,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南北大道小五村路口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无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在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和一辆灰色小轿车停在左边车道上,白色轿车的后车盖已经被撞翘起,灰色轿车的车头引擎盖凸起,号牌掉落,车前保险杠被撞断。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测试,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该灰色轿车驾驶员叫欧某,在渝北区茨竹镇某单位上班。当天早上,欧某起床较晚,驾车路上很着急,担心会迟到。当他驾车来到南北大道小五村路口时,前方信号灯正好是红灯,前面一辆白色轿车已缓缓停下,可欧某却还在一路紧随,没有提前减速,由于跟车太近,等他警醒猛踩刹车时,为时已晚,他的车一下子就撞上了前面的白色轿车。所幸两车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人受伤。 此次事故系驾驶员欧某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辆损失费用1.5万余元均由欧某负责承担,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欧某处以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们驾车出行一定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同时,一定要观察前方的路况,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