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一体化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共同体”

时间: 2023-02-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9

  “截至今日,渝东南地区5个区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同时,法检两院派员到中心参与工作,旨在致力打造‘一体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直通车’……”在秀山县日前召开的渝东南地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田维武表示。

  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分院及该辖区基层检察院以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共建法检协作平台,强化检行衔接配合,优化化解工作规范的一体化模式,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体”,至今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件,化解率同比上升59.2%。

  为破解与法院在信息互通、线索收集等方面的协作难题,该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一直积极与两级法院进行沟通,该分院和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四中法院”)多次针对渝东南司法监督协作中的情况、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调研、交流。同时,法检两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在黔江、酉阳等5个区县共同启动行政争议矛盾纠纷线索排查活动。

  2021年12月,一起征地拆迁行政争议系列案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事人史青(化名)等人因对拆迁补偿不满连续向三级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被告主体不适格,经释明后仍拒绝变更被告连续被裁定驳回。受案后,该分院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并无不妥。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市检察院的牵头下,该分院和四中法院组织案发地法检两院对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多次实地了解史青等人的诉求,并组织当地政府、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与史青等人当面协商。

  2022年10月初,史青等人陆续与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案涉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辖区法检两院共协作收集涉行政争议线索15件,通过协力化解和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部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年2月6日,根据办案总结的经验,该分院和四中法院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监督与协作的二十条措施》正式施行,标志着该辖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走向深化。

  为了更加实质地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分院强化检行衔接,按下就地解决“快捷键”。

  2022年2月,石柱县检察院结合地方实际,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小专项行动时,协助化解了一起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案件争议。当事人程雷(化名)因发现其弟弟冒用其本人名义登记结婚,遂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民政部门为自己和其弟媳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但因事件超过了诉讼时效,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受案后,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石柱县检察院初步认定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方面,由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加强对本案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由市检察院指派专人与市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消除认识分歧。

  2022年3月1日,石柱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月14日,石柱县民政部门依据检察建议,撤销了程雷与其弟媳的婚姻登记,并对全县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复查,并在全市率先与民政部门建立了虚假婚姻登记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协作机制。此外,在该分院的牵头指导下,该辖区基层检察院均与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行政机关构建了衔接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领域案件移送、案件通报、定期会商等程序。

  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还需要打造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的工作模式,对工作程序进行规范。

  2022年7月以来,该辖区检察机关根据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先后与同级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地方工作实际,为充分发挥内外一体化办案机制进行了探索。此外,为解决内部联通不足问题,该分院探索两级检察院联动行政类案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加强本院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两级检察机关在2022年均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破零目标。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张雷 侯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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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一体化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共同体”

  “截至今日,渝东南地区5个区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同时,法检两院派员到中心参与工作,旨在致力打造‘一体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直通车’……”在秀山县日前召开的渝东南地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调研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田维武表示。

  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分院及该辖区基层检察院以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共建法检协作平台,强化检行衔接配合,优化化解工作规范的一体化模式,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体”,至今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1件,化解率同比上升59.2%。

  为破解与法院在信息互通、线索收集等方面的协作难题,该分院辖区两级检察机关一直积极与两级法院进行沟通,该分院和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四中法院”)多次针对渝东南司法监督协作中的情况、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调研、交流。同时,法检两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在黔江、酉阳等5个区县共同启动行政争议矛盾纠纷线索排查活动。

  2021年12月,一起征地拆迁行政争议系列案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事人史青(化名)等人因对拆迁补偿不满连续向三级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被告主体不适格,经释明后仍拒绝变更被告连续被裁定驳回。受案后,该分院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并无不妥。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市检察院的牵头下,该分院和四中法院组织案发地法检两院对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多次实地了解史青等人的诉求,并组织当地政府、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与史青等人当面协商。

  2022年10月初,史青等人陆续与土地房屋征收储备中心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案涉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辖区法检两院共协作收集涉行政争议线索15件,通过协力化解和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部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年2月6日,根据办案总结的经验,该分院和四中法院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监督与协作的二十条措施》正式施行,标志着该辖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走向深化。

  为了更加实质地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分院强化检行衔接,按下就地解决“快捷键”。

  2022年2月,石柱县检察院结合地方实际,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小专项行动时,协助化解了一起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的案件争议。当事人程雷(化名)因发现其弟弟冒用其本人名义登记结婚,遂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民政部门为自己和其弟媳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但因事件超过了诉讼时效,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受案后,经过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石柱县检察院初步认定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方面,由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加强对本案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由市检察院指派专人与市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消除认识分歧。

  2022年3月1日,石柱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月14日,石柱县民政部门依据检察建议,撤销了程雷与其弟媳的婚姻登记,并对全县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复查,并在全市率先与民政部门建立了虚假婚姻登记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协作机制。此外,在该分院的牵头指导下,该辖区基层检察院均与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行政机关构建了衔接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领域案件移送、案件通报、定期会商等程序。

  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还需要打造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的工作模式,对工作程序进行规范。

  2022年7月以来,该辖区检察机关根据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先后与同级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地方工作实际,为充分发挥内外一体化办案机制进行了探索。此外,为解决内部联通不足问题,该分院探索两级检察院联动行政类案监督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加强本院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两级检察机关在2022年均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破零目标。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张雷 侯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