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颗艺)各行其道,安全可靠。近日,市民陈某驾车在渝北区沙草路一弯道处占道行驶,结果与对向车道的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损人伤事故,受到处理。 2月24日中午11点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沙草路一弯道处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相对停在路中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和搭载的乘客均有轻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陈某开车行经沙草路的弯道时占用对向车道所致。由于有急事,他一路不断超车。当他行驶到沙草路沙湾村弯道处时,既不减速,又不鸣笛,直接跨占道路中间实线行驶,恰巧对面正常驶来一辆摩托车,陈某刹车不及,瞬间车祸就发生了,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摔落地上,造成轻微擦伤。
民警对陈某弯道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此次事故由陈某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摩托车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陈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处罚。 交巡警提醒,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要靠右行,经过视线较差的弯道时,要提前鸣笛提醒对向来车,减速过弯,安全文明行驶。驾驶人要系好安全带,驾车至弯道处时要主动减速慢行并鸣笛,摩托车乘坐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