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枫桥经验” 打造示范引领

时间: 2023-03-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3

  本网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史道银 孙长安)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万州区陈家坝司法所等30个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垫江县司法局桂溪司法所入选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据了解,桂溪司法所自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以来,以政治为根、法治为基、稳定为标、民生为本,围绕“一个中心五个基本点”(以社区矫正为中心,以法治政府当参谋、普治结合重实效、法律服务惠民生、多元调处化矛盾、刑释帮教防风险为基本点)开展工作,健全了司法所所长固定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建成了“全胜调解工作室”、迎春社区“69纾心茶聚”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石岭幸福农场宪法文化亭。

  2022年以来,桂溪司法所承担或参与街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18件次;管理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2个,培训调解员4次,共计357人次,累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995件,调解成功986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复杂疑难纠纷37件;开展法治宣传27场次,覆盖32600人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全年无脱漏管发生。

  下一步,桂溪司法所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内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奋力推进司法所思想理念现代化、工作体系现代化、工作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垫江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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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枫桥经验” 打造示范引领

  本网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史道银 孙长安)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命名万州区陈家坝司法所等30个司法所为“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垫江县司法局桂溪司法所入选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据了解,桂溪司法所自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以来,以政治为根、法治为基、稳定为标、民生为本,围绕“一个中心五个基本点”(以社区矫正为中心,以法治政府当参谋、普治结合重实效、法律服务惠民生、多元调处化矛盾、刑释帮教防风险为基本点)开展工作,健全了司法所所长固定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制度,建成了“全胜调解工作室”、迎春社区“69纾心茶聚”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石岭幸福农场宪法文化亭。

  2022年以来,桂溪司法所承担或参与街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18件次;管理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2个,培训调解员4次,共计357人次,累计受理调解矛盾纠纷995件,调解成功986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复杂疑难纠纷37件;开展法治宣传27场次,覆盖32600人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全年无脱漏管发生。

  下一步,桂溪司法所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内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奋力推进司法所思想理念现代化、工作体系现代化、工作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生态美、经济强、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垫江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