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岗大队接李某报警称,发现前一晚停靠在一三岔路口处的小车右后方被撞,想寻求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找到肇事车辆。 随后,李某正在龙岗大队调取事发监控时,民警又接到周某报警称,其开车撞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且地点、号牌正好就是李某的灰色小车。 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发现周某于当日10时17分驾驶银色小车撞车时行为怪异,像是故意撞上去的,于是民警立刻查看前一次灰色小车被撞的录像,发现撞车的竟是同一辆车。 经询问,周某承认其在前一晚撞了李某的车,但因自己当时有急事,就匆匆离开了现场。次日一早,想着肇事逃逸要被重罚,便试图通过“情景再现”再撞一次后报警,没想到李某先一步报了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周某承担事故全责,并对其处共计罚款1200元、记9分的处罚,李某无责。 交巡警提醒:发生轻微擦挂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车主,若无法联系应及时报警,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 通讯员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