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牟元帅)近日,石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充分利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协同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两起行政争议。 2月,潘某某因石柱县冷水镇人民政府对其提出的两件申请未履行法定职责,后向该县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石柱县法院经诉讼风险评估后,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化解机制将两件案件委托至石柱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化解。石柱司法局收到委托后,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多次分别与案件原告及被诉乡镇政府进行了沟通。 3月8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化解,同时,石柱县检察院参与了案件现场化解的监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后,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沟通。被诉乡镇政府当场受理了原告的申请,并书面承诺将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告出具书面裁决。 目前,原告已向石柱县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石柱县检察院将持续对被诉乡镇政府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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