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 婷)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和处罚,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不仅是对他人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3月5日早7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岗大队接到李某报警称,其准备开车时,发现前一晚停靠在滨河南路西禅小区后河边三岔路口处的小车右后方被撞,想寻求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找到肇事车辆。 当天上午10时许,李某正在龙岗大队调取事发监控时,民警又接到周某报警称其开车撞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且地点、号牌正好对上李某的灰色小车。当李某得知其车辆再一次被撞时表示十分诧异,不相信自己的车这么短时间内被撞两次。 当民警调取监控时发现,周某10时17分驾驶银色小车撞车时行为怪异,像是故意撞上去的,于是民警立刻查看前一次灰色小车被撞的录像,发现竟是同一辆车撞的。真相呼之欲出,经询问,周某承认其在3月4日晚21时19分就撞了李某的车,因自己当时有急事,就匆匆离开了现场。到次日早上想着害怕被“重罚”,便再来撞一次报警,却没想到李某先一步报了警。 周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周某承担事故全责,并对其处以罚款1200元、记9分的处罚,李某无责。 交巡警提醒: 发生轻微擦挂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车主,若无法联系应及时报警,驾车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