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 黔江交巡警依法查处

时间: 2023-03-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878

  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筠)3月5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起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7时分许,黔江交巡警支队公巡四大队在正阳街道托早路路段设卡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执勤民警对普通二轮摩托车渝DXXX0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孙某身上带有酒气,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孙某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孙某交代,当天吃晚饭时喝了点白酒,其知晓酒驾违法,但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孙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交巡警提醒:“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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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 黔江交巡警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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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17时分许,黔江交巡警支队公巡四大队在正阳街道托早路路段设卡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执勤民警对普通二轮摩托车渝DXXX0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孙某身上带有酒气,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孙某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孙某交代,当天吃晚饭时喝了点白酒,其知晓酒驾违法,但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孙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交巡警提醒:“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