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驾驶套牌车想躲避摄像处罚,结果被查受到严厉处罚。3月10日,渝北居民王某无视法律、故意驾驶套牌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5100元、扣留摩托车等多项处罚。 当天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汉渝路进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时,发现路边违法停着一辆黑色摩托车,该摩托车外观老旧,车牌却崭新。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车牌属于一辆红色嘉陵摩托车,该车已经报废了。民警又对大架号比对,发现车架号也和系统登记的不一致。经核实,这辆摩托车是一辆套牌摩托车。 正在此时,一名中年男子走到摩托车旁边,欲驾车离去,被民警拦住。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这位叫王某的男子除了有驾驶证外,拿不出行驶证。民警便将该摩托车和王某带回队部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大队,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王某称,他低价从二手车市场购买了这辆摩托车,卖主告诉他,这是一辆套牌摩托车,提醒他平时开车要小心,别被交巡警抓到了。可是,他抱着侥幸心理,仍然驾车出行。当天,王某行驶到汉渝路时,将车暂时停在路边去了趟便利店买烟,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王某驾驶摩托车套用他人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和违法停车等行为共计给予记12分、罚款5100元、扣留机动车等处罚,并对其非法获取的摩托车号牌进行了收缴。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套用他人的号牌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