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抢行酿事故 车毁人伤当“赔匠”

时间: 2023-03-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9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3月9日,驾驶员何某驾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未仔细观察路况,直接加速抢行,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上万元费用,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仙桃街道风华路与茂华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车受损,现场一人受轻微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现场三车受损,民警赶到时,配合120救护人员对其中一辆车内一名受轻伤的乘客进行救治。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疏导后,对三车驾驶员分别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何某未仔细观察,抢行路口所致。当时,何某驾车行至茂华路与风华路交叉路口时,在未仔细确认路口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加速抢行路口,结果与一辆银白色轿车相撞后,又与临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发生擦挂,造成三车及市政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银白色车辆的随车乘客夏某手臂擦伤。

何某驾驶车辆路口抢行,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对何某处以罚款200元。何某承担三车车损、伤员治疗费及市政设施修理费用数万元。

交巡警提醒:“宁停三分,莫抢一秒。”请广大驾驶员通过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管控的路口时,更要仔细观察周边路况,切勿抢行,须知欲速则不达。切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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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抢行酿事故 车毁人伤当“赔匠”

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3月9日,驾驶员何某驾车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未仔细观察路况,直接加速抢行,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上万元费用,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仙桃街道风华路与茂华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车受损,现场一人受轻微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现场三车受损,民警赶到时,配合120救护人员对其中一辆车内一名受轻伤的乘客进行救治。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疏导后,对三车驾驶员分别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何某未仔细观察,抢行路口所致。当时,何某驾车行至茂华路与风华路交叉路口时,在未仔细确认路口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加速抢行路口,结果与一辆银白色轿车相撞后,又与临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发生擦挂,造成三车及市政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银白色车辆的随车乘客夏某手臂擦伤。

何某驾驶车辆路口抢行,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对何某处以罚款200元。何某承担三车车损、伤员治疗费及市政设施修理费用数万元。

交巡警提醒:“宁停三分,莫抢一秒。”请广大驾驶员通过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管控的路口时,更要仔细观察周边路况,切勿抢行,须知欲速则不达。切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