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自贸区法院共同签署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时间: 2023-03-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9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段胜宝 程榆晰)为推动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近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法院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据了解,本次合作是双方自《司法合作共建协议》签订以来,围绕成渝地区协调发展大局谋准定位,共同助力打造内陆开放门户的又一务实举措。

  《协议》明确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将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强化协作,持续深入打造专业化审判品牌,进一步优化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不断提升涉外商事案件一站式解纷机制实效,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对陆上国际贸易规则的创新引领,助推铁路运输单证贸易金融创新政策完善。

  记者了解到,根据《协议》,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将依托“司法赋能进自贸”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共同对接通道物流经贸园区司法需求,梳理新通道沿线国家法院判决承认执行基础,平等保护新通道沿线国家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还将加强国际贸易、外商投资、通道物流等重点领域案件审判,在整合两地司法资源基础上,探索共建涉通道物流经贸产业相关案例库,共同开展新通道建设司法服务保障理论研讨,积极推动沿线省市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构建,持续加强新通道建设法律问题、涉外司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促进沿线法院裁判尺度统一。

  下一步,川渝自贸区法院将继续整合两地司法资源,坚持通过创新协作、开放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完善更加系统、更高能级的司法协作格局,努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等国家重要部署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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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自贸区法院共同签署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段胜宝 程榆晰)为推动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近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与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法院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据了解,本次合作是双方自《司法合作共建协议》签订以来,围绕成渝地区协调发展大局谋准定位,共同助力打造内陆开放门户的又一务实举措。

  《协议》明确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将围绕司法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强化协作,持续深入打造专业化审判品牌,进一步优化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不断提升涉外商事案件一站式解纷机制实效,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对陆上国际贸易规则的创新引领,助推铁路运输单证贸易金融创新政策完善。

  记者了解到,根据《协议》,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将依托“司法赋能进自贸”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共同对接通道物流经贸园区司法需求,梳理新通道沿线国家法院判决承认执行基础,平等保护新通道沿线国家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还将加强国际贸易、外商投资、通道物流等重点领域案件审判,在整合两地司法资源基础上,探索共建涉通道物流经贸产业相关案例库,共同开展新通道建设司法服务保障理论研讨,积极推动沿线省市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构建,持续加强新通道建设法律问题、涉外司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促进沿线法院裁判尺度统一。

  下一步,川渝自贸区法院将继续整合两地司法资源,坚持通过创新协作、开放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完善更加系统、更高能级的司法协作格局,努力为共建“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等国家重要部署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