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通过

时间: 2023-03-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97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3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多个事项(如图),其中,《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把关于市委“一号工程”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人大经济工作监督中去,《决定》明确经济工作监督重点关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等推进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数字化变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决定》规定,在规划纲要批准前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围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年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其他年份只听取报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供年度计划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有关材料。

  《决定》规定了人大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的内容,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构建多部门横向联通、市区县(自治县)纵向贯通的数字化监督机制和应用场景,为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决定》规定,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参照执行本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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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通过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3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多个事项(如图),其中,《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把关于市委“一号工程”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人大经济工作监督中去,《决定》明确经济工作监督重点关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等推进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数字化变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决定》规定,在规划纲要批准前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围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年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其他年份只听取报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供年度计划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有关材料。

  《决定》规定了人大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的内容,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构建多部门横向联通、市区县(自治县)纵向贯通的数字化监督机制和应用场景,为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决定》规定,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参照执行本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