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竟发现驾驶员是“老熟人”。 当日,民警在复盛镇复龙路开展交通检查,发现一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警官,怎么又碰到你了?”男子一边停车一边喃喃自语道。 民警仔细核查该驾驶员后,发现其是在2022年上半年在同样的路段因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已被查获处罚的驾驶员张某。 “今天的证件和摩托车没问题吧?”民警现场询问张某。张某眼神闪躲,支支吾吾地说道:“你去年扣了我的车,今天这个车是我借朋友的,我的证还没有下来……” 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张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检验有效期止于2009年,已因多个检验周期未依法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号牌已被注销。“去年就提醒过你,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不听劝呢!”民警严厉批评了张某,并告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必须依法强制报废。 随后,民警再一次向张某强调法律法规,同时向周围群众讲解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 按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出具行驶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并告知其15日内到江北交巡警支队执法室接受调查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