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一个驾驶人熟知的基本常识。然而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中,查处一起醉酒、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4月10日上午,凤凰公巡中队民警在国道347线1558公里600米路段处开展日常路检路查工作。12时许,在对一辆牌照为渝F8***2的普通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于是立即让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执勤民警发现熊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是套牌车。随后,民警告知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讲解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危害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熊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500元、收缴车号牌、扣留车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驾车上路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