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杨天萧 王昱聪)“法官,彭家强差的最后1000多块钱我给他补了,所有钱都还完了,这件事与我无关了吧?”近日,被执行人徐振翔焦虑地询问大足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得到肯定回复后,终于放下心来。之前,彭家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法院立案执行,他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相关债务时,作为连带责任人的徐振翔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事情要追溯到2014 年 8 月,被执行人彭家强在潼南区承包了一个电力线路搬迁工程,并将部分土建工程通过劳务公司分包给10名工人。完工后,10名工人还有4.6万余元工资未拿到,遂于2022年4月将彭家强和徐振翔任法定代表人的劳务公司诉至法院,并在同年10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彭家强玩起了“躲猫猫”。于是,执行干警告知徐振翔,法院判决其公司在彭家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若是找不到彭家强履行债务,法院会执行其公司账户内资金。 根据徐振翔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终于找到彭家强。听说要被拘留,彭家强顿时慌了神,赶紧向亲属筹钱履行。随后,彭家强亲属陆续将执行款打进执行账户,但最后还差1000余元。承办法官见彭家强确实无法履行剩余的1000余元,遂联系徐振翔,告知其执行情况,徐振翔表示愿意补上这1000余元,最终本案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