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邓磊)为谋取不法利益,购买相关资料,虚开发票427张,价税合计金额高达2910万余元。近日,大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虚开发票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4月至7月,刘某使用购买的身份信息注册17家公司,通过这17家公司领到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随后刘某通过隐瞒其发票领用情况,在前述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将前述资料交给他人,按照受票人要求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27张,价税合计金额达到29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律法规,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购买身份、地址等信息,注册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并领取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他人进行虚开,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根据刘某的具体犯罪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