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驾驶员杨某偏偏不吸取教训。去年8月才因酒后驾车被暂扣驾驶证半年,近日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查获。杨某不但要被吊销驾驶证,还要面临行政拘留与罚款。 5月6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在金兴大道设置检查站时,发现一辆小车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杨某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杨某在2023年8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杨某交代,5月6日当晚,他与朋友聚餐时饮酒。聚餐结束已临近凌晨,杨某感觉酒气消散了不少,便驾车回家,当车行驶至金兴大道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行车上路,安全最重要,心存侥幸可能会酿大祸,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切实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