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与探究

时间: 2023-05-2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840

  □ 曾 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

  在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既影响家庭幸福,也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亟待探究的课题。现笔者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成长时期,无论生理和心理均未成熟,其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处于逐渐形成阶段,故在此期间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强,自控能力弱,情绪易走向偏激,易产生逆反心理,易盲目崇拜,其思想和行为常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一触即发且不计后果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文化素质低,认知鉴别能力差——文盲加法盲。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文化结构偏低,小学、初中一年级以下的居多,有的几近于文盲,由于文化水平低,势必影响他们的观察力、判断力、极易被不法之徒威逼利诱,误入歧途有的未成年人参与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归纳起来,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动机的盲目性。大多数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少,容易因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许多犯罪都是临时起意,动机不明,盲目为之,不计后果,容易因一时冲动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二)犯罪性质的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沉迷于虚拟世界,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游戏等具体情节,体验暴力、偷窃的快感,而且还模仿身边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形式上的结伙性。未成年人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较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小帮派。且由于未成年人是非分辨能力较弱,容易相互影响,故极易形成共同犯罪。一些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聊天软件结成帮派,聚集在一起实施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已不再罕见,在一些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但究其原因,既有社会风气的原因,也有生活环境、家庭氛围的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够成熟。由于未成年人体力智力都未发育成熟,独立性差,喜欢结伙聚群玩耍,若与有不良行为的人或有犯罪行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结成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一般不固定,属松散型,随时纠合共同犯罪。这些人在作案时,相互壮胆、相互逞强,其危害程度往往在作案过程中逐步升级。正如一位法律工作者所讲的,青少年犯罪时一个人犯罪胆小如鼠,两个人犯罪气壮如牛,三个人犯罪无法无天。因此,社会各界应当多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心理不成熟是主要因素。一是好奇心理。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二是逆反心理。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对家长和学校的管教易产生对立情绪。受到老师、家长的训斥,便与学校、家庭对着干,逃课出去玩,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盲从心理。在一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管教缺失是关键因素。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最初来源应该是家庭教育,父母的教育观念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有些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这样就导致孩子一遇到挫折就采取报复等手段,有的未成年人则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有的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即使管教,大多数也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极少与子女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一些父母离异的家庭更是如此,让孩子放任自流,对孩子身上出现的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互相推卸责任。

  (三)法治教育不足是重要因素。在现有高考、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存在重智轻德倾向,对未成年人缺乏思想品德和法治方面的教育,不少学生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学校备受歧视,平时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赞许和关爱,缺少展现自身才能的机会,导致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严重损害,有时回到家中还少不了父母的斥责,这就变相地把孩子撵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有的教师只关心学生在校表现,极少进行家访,对学生在家表现漠不关心,家长对学生在校表现不清楚,造成对学生教育和管理上的脱节;最后,当一些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学校往往会采取劝退、转校或开除等方式,使得这部分学生过早流入社会,家长难管,法律又鞭长莫及,他们往往会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甚至拉拢、教唆其他学生走向歧途。

  (四)社会负面影响是客观因素。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首先,不良的社会风气。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在一些阴暗的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公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其次,自媒体的负面影响。影视、网络文化的兴起,夹杂着大量的“文化垃圾”,加上存在儿童不宜进入的公共娱乐场所,导致未成年人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容易对其认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最后,未成年人较强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未成年人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往往受好奇心的驱使,极易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私欲膨胀、好逸恶劳,产生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等思想,产生模仿心理,使他们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和预防未成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现行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强奸等案件,要组织警力快侦快破,依法处理;对诱导、教唆、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要通过本地区典型案例,组织辖区民警深入学校社区进行宣讲,让未成年人知道法律的威严,知道做一个合法公民的道德底线,知道违法犯罪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从而使他们打牢思想防线,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二)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开展法制教育的牵头作用,不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通过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等生动直观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家庭要创造良好的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学校应将德育与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实施启发式教学,公安机关应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起来,扫除与公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使学校、家庭、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社会面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应当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对未成年人的毒害;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签订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校园加强内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

  (四)做好未成年人帮教转化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而且对其他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社区民警应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进行排摸,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外出打工家庭等特殊群众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充分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尽最大可能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作者单位 荣昌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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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与探究

  □ 曾 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

  在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既影响家庭幸福,也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亟待探究的课题。现笔者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成长时期,无论生理和心理均未成熟,其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处于逐渐形成阶段,故在此期间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强,自控能力弱,情绪易走向偏激,易产生逆反心理,易盲目崇拜,其思想和行为常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一触即发且不计后果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文化素质低,认知鉴别能力差——文盲加法盲。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文化结构偏低,小学、初中一年级以下的居多,有的几近于文盲,由于文化水平低,势必影响他们的观察力、判断力、极易被不法之徒威逼利诱,误入歧途有的未成年人参与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归纳起来,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动机的盲目性。大多数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少,容易因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许多犯罪都是临时起意,动机不明,盲目为之,不计后果,容易因一时冲动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二)犯罪性质的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沉迷于虚拟世界,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游戏等具体情节,体验暴力、偷窃的快感,而且还模仿身边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形式上的结伙性。未成年人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较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小帮派。且由于未成年人是非分辨能力较弱,容易相互影响,故极易形成共同犯罪。一些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聊天软件结成帮派,聚集在一起实施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已不再罕见,在一些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但究其原因,既有社会风气的原因,也有生活环境、家庭氛围的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不够成熟。由于未成年人体力智力都未发育成熟,独立性差,喜欢结伙聚群玩耍,若与有不良行为的人或有犯罪行为的人混在一起,就很容易被感染,结成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一般不固定,属松散型,随时纠合共同犯罪。这些人在作案时,相互壮胆、相互逞强,其危害程度往往在作案过程中逐步升级。正如一位法律工作者所讲的,青少年犯罪时一个人犯罪胆小如鼠,两个人犯罪气壮如牛,三个人犯罪无法无天。因此,社会各界应当多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心理不成熟是主要因素。一是好奇心理。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二是逆反心理。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对家长和学校的管教易产生对立情绪。受到老师、家长的训斥,便与学校、家庭对着干,逃课出去玩,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盲从心理。在一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管教缺失是关键因素。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最初来源应该是家庭教育,父母的教育观念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有些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这样就导致孩子一遇到挫折就采取报复等手段,有的未成年人则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有的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即使管教,大多数也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极少与子女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一些父母离异的家庭更是如此,让孩子放任自流,对孩子身上出现的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互相推卸责任。

  (三)法治教育不足是重要因素。在现有高考、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存在重智轻德倾向,对未成年人缺乏思想品德和法治方面的教育,不少学生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学校备受歧视,平时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赞许和关爱,缺少展现自身才能的机会,导致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严重损害,有时回到家中还少不了父母的斥责,这就变相地把孩子撵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有的教师只关心学生在校表现,极少进行家访,对学生在家表现漠不关心,家长对学生在校表现不清楚,造成对学生教育和管理上的脱节;最后,当一些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学校往往会采取劝退、转校或开除等方式,使得这部分学生过早流入社会,家长难管,法律又鞭长莫及,他们往往会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甚至拉拢、教唆其他学生走向歧途。

  (四)社会负面影响是客观因素。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首先,不良的社会风气。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在一些阴暗的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公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其次,自媒体的负面影响。影视、网络文化的兴起,夹杂着大量的“文化垃圾”,加上存在儿童不宜进入的公共娱乐场所,导致未成年人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容易对其认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最后,未成年人较强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未成年人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往往受好奇心的驱使,极易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私欲膨胀、好逸恶劳,产生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等思想,产生模仿心理,使他们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和预防未成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现行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强奸等案件,要组织警力快侦快破,依法处理;对诱导、教唆、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要通过本地区典型案例,组织辖区民警深入学校社区进行宣讲,让未成年人知道法律的威严,知道做一个合法公民的道德底线,知道违法犯罪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从而使他们打牢思想防线,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二)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开展法制教育的牵头作用,不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通过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等生动直观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家庭要创造良好的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学校应将德育与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程,实施启发式教学,公安机关应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起来,扫除与公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使学校、家庭、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社会面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应当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对未成年人的毒害;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签订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校园加强内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

  (四)做好未成年人帮教转化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而且对其他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社区民警应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进行排摸,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外出打工家庭等特殊群众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充分体现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尽最大可能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作者单位 荣昌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