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炫技飙车“炸街” 渝北交巡警严查不怠

时间: 2023-06-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2

  本网讯(通讯员 唐纯金)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结合路面集中整治与群众举报线索,连续查获多起摩托车违法行为。

  6月2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在兴科大道开展酒驾及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刘某、刘某岷、孟某豪等三人驾驶摩托车经过兴科大道,摩托车发出巨大轰鸣声被民警拦停。在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三人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等三人经常邀约一起驾驶摩托车出游。在驾驶过程中,三人为了追求刺激,会故意加大油门、翘头炫技或是双手离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等三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民警依法给予刘某岷罚款500元、拘留1天的处罚;孟某豪、刘某等二人由于未成年,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不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6日凌晨,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金缘路某小区附近有人驾驶摩托车“炸街”。民警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分析并锁定了摩托车驾驶人行动轨迹。经过10个小时的蹲守,于当日下午4时许将“炫技”的孙某、汪某查获。

  经调查,孙某与汪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人因年龄相仿、兴趣相同,常常相约一起“训练”摩托车技能,有时是下午、有时是凌晨,“训练”的内容则是翘头、轰油“炸街”等,让周边的居民不堪其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孙某、汪某二人均未成年,民警对其二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不拘留的处罚;对二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并扣留摩托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证驾驶、翘头炫技、追逐竞驶,这些摩托车违法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守法上路、安全出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为炫技飙车“炸街” 渝北交巡警严查不怠

  本网讯(通讯员 唐纯金)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结合路面集中整治与群众举报线索,连续查获多起摩托车违法行为。

  6月2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在兴科大道开展酒驾及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刘某、刘某岷、孟某豪等三人驾驶摩托车经过兴科大道,摩托车发出巨大轰鸣声被民警拦停。在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三人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等三人经常邀约一起驾驶摩托车出游。在驾驶过程中,三人为了追求刺激,会故意加大油门、翘头炫技或是双手离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等三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民警依法给予刘某岷罚款500元、拘留1天的处罚;孟某豪、刘某等二人由于未成年,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不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6日凌晨,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金缘路某小区附近有人驾驶摩托车“炸街”。民警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分析并锁定了摩托车驾驶人行动轨迹。经过10个小时的蹲守,于当日下午4时许将“炫技”的孙某、汪某查获。

  经调查,孙某与汪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人因年龄相仿、兴趣相同,常常相约一起“训练”摩托车技能,有时是下午、有时是凌晨,“训练”的内容则是翘头、轰油“炸街”等,让周边的居民不堪其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孙某、汪某二人均未成年,民警对其二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不拘留的处罚;对二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并扣留摩托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证驾驶、翘头炫技、追逐竞驶,这些摩托车违法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守法上路、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