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不撤离 影响通行受处罚

时间: 2023-06-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0

  本网讯(通讯员 唐纯金)小事故、先拍照、快撤离,切莫长时间不撤离现场,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造成交通拥堵。近日,李某和周某驾车在渝都大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不愿撤离现场,影响了渝都大道的车辆通行,双双被渝北交巡警处罚。

  6月6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渝都大道金渝立交段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严重。该时段正值渝都大道的早高峰,车流量大,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市民李某驾驶的小车追尾周某的小车,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经济损失不超过2000元,双方人员在事故中未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车辆均能移动,但是,双方司机扯皮、推卸责任,均不愿撤离现场,堵塞两个车道,导致渝都大道在高峰时段交通堵塞,其他司机受阻后,纷纷指责两人。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勘察现场,责令两人将车辆挪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靠,并对其不撤离、引发堵塞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

  因两位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民警给予李某、周某不撤离现场、引发堵塞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李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事故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承担两车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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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不撤离 影响通行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唐纯金)小事故、先拍照、快撤离,切莫长时间不撤离现场,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造成交通拥堵。近日,李某和周某驾车在渝都大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不愿撤离现场,影响了渝都大道的车辆通行,双双被渝北交巡警处罚。

  6月6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渝都大道金渝立交段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严重。该时段正值渝都大道的早高峰,车流量大,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市民李某驾驶的小车追尾周某的小车,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经济损失不超过2000元,双方人员在事故中未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车辆均能移动,但是,双方司机扯皮、推卸责任,均不愿撤离现场,堵塞两个车道,导致渝都大道在高峰时段交通堵塞,其他司机受阻后,纷纷指责两人。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勘察现场,责令两人将车辆挪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靠,并对其不撤离、引发堵塞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

  因两位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民警给予李某、周某不撤离现场、引发堵塞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李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事故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承担两车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