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1940件,市检察院晒出生态检察成绩单

时间: 2023-06-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35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6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一年多来,重庆检察机关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共起诉非法捕捞案件376件596人;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件50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0件,其中8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不断扩大“刑事+公益”双重监督的叠加效应,针对不法分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打击,重点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采取“电炸毒”等毁灭性方式,尤其是职业化、团伙化、链条化在长江流域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2022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捕捞案件376件596人。

  在落实环境违法犯罪疑难复杂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方面,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件6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先后5次召开市级联合督办会。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办理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12件33人,联合督促相关企业整改涉危险废物问题636个,发现并督促整改自动监控问题208个,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抓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38人。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聚焦水污染治理问题办案424件,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21.86%。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办案24件。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办理耕地资源保护案155件、林地林业资源保护案98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案70件。开展矿山治理专项监督,推动149座关闭矿山复垦复绿。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提起诉讼211件。

  同时,不断优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建10余个林业、渔业等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5683亩、清理被侵占河道118公里、清理回收固体废物18万吨、复垦耕地林地4951亩。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职能,依法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共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赔偿费用、惩罚性赔偿金1600余万元。

  此外,两江地区检察院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50件,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磋商41件;办理的督促整治跨区域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有关部门投入1200余万元完成对6000余吨危险废物的处置。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持续深化世界自然遗产检察公益保护办公室专门机构建设,打造形成以金佛山、武隆2处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为主体,黎香湖等5个国家公园为补充的公益保护体系,共办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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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1940件,市检察院晒出生态检察成绩单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6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一年多来,重庆检察机关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共起诉非法捕捞案件376件596人;起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件50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0件,其中8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一案双查”机制,不断扩大“刑事+公益”双重监督的叠加效应,针对不法分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打击,重点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采取“电炸毒”等毁灭性方式,尤其是职业化、团伙化、链条化在长江流域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2022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捕捞案件376件596人。

  在落实环境违法犯罪疑难复杂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方面,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件6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先后5次召开市级联合督办会。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办理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12件33人,联合督促相关企业整改涉危险废物问题636个,发现并督促整改自动监控问题208个,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抓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38人。

  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聚焦水污染治理问题办案424件,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21.86%。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监督,办案24件。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办理耕地资源保护案155件、林地林业资源保护案98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案70件。开展矿山治理专项监督,推动149座关闭矿山复垦复绿。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提起诉讼211件。

  同时,不断优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建10余个林业、渔业等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5683亩、清理被侵占河道118公里、清理回收固体废物18万吨、复垦耕地林地4951亩。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职能,依法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共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赔偿费用、惩罚性赔偿金1600余万元。

  此外,两江地区检察院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50件,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磋商41件;办理的督促整治跨区域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有关部门投入1200余万元完成对6000余吨危险废物的处置。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持续深化世界自然遗产检察公益保护办公室专门机构建设,打造形成以金佛山、武隆2处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为主体,黎香湖等5个国家公园为补充的公益保护体系,共办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