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合出台《意见》

时间: 2023-06-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1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朱建新)近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开展座谈交流,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

  据了解,该《意见》指出,双方以深化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成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规范委托或委派调解程序,人民法院把“老马工作室”平台和功能延伸至消保中心,消保中心作为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化解纠纷的工作站地点,必要时由调解法官和专业调解员携手化解金融纠纷,并注重发挥金融行业惯例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作用。

  同时,《意见》要求加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金融监管机构、商务委、司法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探索适用“示范判决+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整合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资源,协同化解金融纠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此外,《意见》还规定将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及调解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当事人涉及四川自贸区的案件,根据案情和解纷需要,重庆自贸区法院及时与四川自贸区法院进行联络对接,依托《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协调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与四川自贸区法院驻院调解机构携手共同化解相关金融纠纷,构建区域协同解纷的良好格局,努力形成服务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合力。

  据悉,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金融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金融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金融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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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合出台《意见》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朱建新)近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开展座谈交流,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

  据了解,该《意见》指出,双方以深化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成立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规范委托或委派调解程序,人民法院把“老马工作室”平台和功能延伸至消保中心,消保中心作为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化解纠纷的工作站地点,必要时由调解法官和专业调解员携手化解金融纠纷,并注重发挥金融行业惯例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作用。

  同时,《意见》要求加强法院与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金融监管机构、商务委、司法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探索适用“示范判决+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整合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资源,协同化解金融纠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此外,《意见》还规定将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及调解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当事人涉及四川自贸区的案件,根据案情和解纷需要,重庆自贸区法院及时与四川自贸区法院进行联络对接,依托《川渝自贸区法院合作共建协议》,协调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与四川自贸区法院驻院调解机构携手共同化解相关金融纠纷,构建区域协同解纷的良好格局,努力形成服务保障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合力。

  据悉,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金融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金融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金融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