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日前,司机潘某在路边停车后,没有观察,突然打开车门下车,结果车门碰撞到从后面擦身而过的三轮车司机,司机摔倒受伤。 6月12日上午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仙桃街道兰桂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一辆三轮车司机摔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兰桂大道最右侧车道,左侧车门凹陷,车漆掉落;另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头大灯碎裂,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摔倒受伤。经查,事故是轿车驾驶员潘某突然打开车门所致。
事故发生前,潘某驾车到兰桂大道同盛路社区附近超市路边停车,准备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他没有观察车辆后方通行情况,就突然打开左侧车门,左后方正常直行的电动三轮车来不及避让,电动三轮车倒地,驾驶员摔倒在地,造成多处软组织擦伤。 民警对潘某不观察就突然开车门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判定驾驶员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两车车损及伤者医疗费由潘某全额承担。 交巡警提醒:“小疏忽”会引发“大事故”,开门前应观察车辆后方通行情况,确认无行人或车辆时再开门。对于电动车及摩托车驾驶人而言,经过路边停放的车辆时应保持横向安全距离,最大限度避免意外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