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法院5年对1738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时间: 2023-06-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22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年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当日,渝北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白皮书(2018—2023)》(以下简称《白皮书》)和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记者在《白皮书》上看到,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渝北区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525件,依法对1738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五年来,该院辖区毒品犯罪呈现毒品案件数量总体稳中趋降、在刑事案件中占比下降明显;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主要为贩卖、运输毒品罪;毒品种类中合成毒品占主导地位,呈现下游零包化、共犯分工化特征;贩卖毒品和关联性犯罪交织多发;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新方式等趋势和特点。

  针对辖区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该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预防与遏制毒品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将依法从严惩处刑事政策落实到涉毒案件审判工作中。针对毒品犯罪贪利特征,该院全面落实刑事法律对涉案财物的处置要求,依法没收犯罪工具和毒品,全面追缴违法所得,充分运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剥夺再次犯罪经济能力,并打击涉及毒品犯罪的洗钱罪、转移毒品罪等下游关联犯罪,确保实现“打财断血”。

  同时,该院还聚焦“6·26”国际禁毒日,把毒品犯罪案件庭审搬到街道、社区等,邀请代表委员和群众旁听,通过及时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引导群众了解毒品危害、学习禁毒知识,做到自觉抵制毒品、支持禁毒工作。

  相关案例:

  电话联系毒品交易 男子收取毒资获刑

  6月26日,渝北区法院在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庄美地一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今年4月,被告人熊某与购毒人彭某通过电话联系毒品交易,熊某通过微信收取彭某毒资540元。熊某将毒品放在约定位置后,微信告知彭某地点,彭某到指定地点取到一小包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0.164克)和一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净重0.096克)。同日,被告人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其家中查获3包甲基苯丙胺(净重5.573克)和一包甲基苯丙胺片剂(净重3.717克)。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遂综合全案情节,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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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法院5年对1738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今年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当日,渝北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白皮书(2018—2023)》(以下简称《白皮书》)和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记者在《白皮书》上看到,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渝北区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525件,依法对1738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五年来,该院辖区毒品犯罪呈现毒品案件数量总体稳中趋降、在刑事案件中占比下降明显;毒品犯罪案件罪名集中,主要为贩卖、运输毒品罪;毒品种类中合成毒品占主导地位,呈现下游零包化、共犯分工化特征;贩卖毒品和关联性犯罪交织多发;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新方式等趋势和特点。

  针对辖区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该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预防与遏制毒品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将依法从严惩处刑事政策落实到涉毒案件审判工作中。针对毒品犯罪贪利特征,该院全面落实刑事法律对涉案财物的处置要求,依法没收犯罪工具和毒品,全面追缴违法所得,充分运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剥夺再次犯罪经济能力,并打击涉及毒品犯罪的洗钱罪、转移毒品罪等下游关联犯罪,确保实现“打财断血”。

  同时,该院还聚焦“6·26”国际禁毒日,把毒品犯罪案件庭审搬到街道、社区等,邀请代表委员和群众旁听,通过及时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引导群众了解毒品危害、学习禁毒知识,做到自觉抵制毒品、支持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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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渝北区法院在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庄美地一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今年4月,被告人熊某与购毒人彭某通过电话联系毒品交易,熊某通过微信收取彭某毒资540元。熊某将毒品放在约定位置后,微信告知彭某地点,彭某到指定地点取到一小包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0.164克)和一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净重0.096克)。同日,被告人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其家中查获3包甲基苯丙胺(净重5.573克)和一包甲基苯丙胺片剂(净重3.717克)。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遂综合全案情节,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