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不用再跑派出所 “警快办”可在线申报

时间: 2023-07-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21731

  本网讯(记者 李 亚 实习生 蒋雨虹)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市民在“警快办”上就可“在线申报”。

  据了解,因改名涉及到当事人的户口信息、学校毕业信息、社保信息、手机卡和银行卡信息等诸多社会关系信息的更改,程序会比较繁琐,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更改,但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名字有歧义、有谐音或有生僻字等情况,可按规定流程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

  以往需要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据介绍,市民线上申报姓名变更需准备的“申请材料”为:申请书;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电子签名。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申办;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本人申办;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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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不用再跑派出所 “警快办”可在线申报

  本网讯(记者 李 亚 实习生 蒋雨虹)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市民在“警快办”上就可“在线申报”。

  据了解,因改名涉及到当事人的户口信息、学校毕业信息、社保信息、手机卡和银行卡信息等诸多社会关系信息的更改,程序会比较繁琐,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更改,但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名字有歧义、有谐音或有生僻字等情况,可按规定流程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

  以往需要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据介绍,市民线上申报姓名变更需准备的“申请材料”为:申请书;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电子签名。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申办;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本人申办;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