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张某忽视交通安全,为了让工友凉快,让其乘坐货厢,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7月11日下午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飞驰的大货车货箱里载着人,摇晃颠簸,非常危险。大队立即安排该路段执勤民警拦截检查该货车。 经查,当天下午,货车驾驶员张某与工友王某一起送完货后,准备驾车返回龙兴镇。由于天气炎热,货车驾驶室空间较小,坐在里面很闷热。于是,工友就提出坐货厢,不仅空气好还凉快。驾驶员张某明知货厢载人危险,但他认为返程距离近,就同意工友王某坐进了货厢。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货厢载人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张某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厢载人的货车在陡坡、转弯、掉头时,容易引发货厢乘坐人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驾乘人员贪图方便或自以为不会出事,疏忽大意所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请驾乘人员牢记货厢不能载人,安全才是回家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