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从三方面培育公民法治精神

时间: 2023-07-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953

□ 李 涛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精神,使得依法治国思想深入人心,中国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公民个体权利在法治环境下充分得到实现,从而推动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培育公民法治精神是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基础,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强后盾。法治精神是每个公民在依法治国环境下所具备的内在力量,它属于意识范畴,简单地说就是公民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包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及和谐精神。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到落实这个方略还需要各方面的条件和大量的工作,其中公民的法治精神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

封建社会推行的宗法制和分封制,统治阶级高高在上,人民作为被统治对象无任何权利可言,人治作为治理方式存在着。我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是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一)公民法治精神是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基础。封建统治者都是以统治阶级的意志来统治人民,实现对人民的剥削和镇压。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乃至民国时期,人民被各种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来。人民奋起反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使人民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由此可见,要实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就必须摒弃人治,依靠法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理念,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公民的法治精神越来越成熟,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二)公民法治精神是维护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力量。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党的大力推动和引导,同时也需要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配合和协助。只有人民自己真心拥护和支持依法治国理念,党的这个执政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三)公民法治精神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强后盾。党自上而下的推动需要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自觉响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已经深入人心,法治精神成为每个公民内在的价值评判标准,成为党依法治国的坚强后盾,有了这个坚强后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能得到稳步贯彻落实。

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有以下三个基本路径

(一)通过各种政策宣传、学校法治课堂等普法宣传活动。随着人民群众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党和政府推行了相应的普法计划。但仅仅靠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还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学校要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学生们树立宪法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各级公检法机关要带头执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到新的高度:“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这样的高度下,要求我们的各级国家机关的各种活动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尤其是各级公检法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作为维护人民权利和尊严的屏障,作为最直接的法律执行者,更能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人民群众在经济生活中亲身体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制定了各种法律,逐渐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人民群众也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享受到了自己的权利,依据法律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个体的法治精神也得到了有效的培养,并在此过程中得到不断加强和固化。

人民群众在思想和行为上认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遇到违背法治和法治精神的情况时,能够挺身而出,捍卫宪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民法治精神在此环境下不断增强,因此人民群众自觉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的体现,这同样能够促进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作者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建议从三方面培育公民法治精神

□ 李 涛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不断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精神,使得依法治国思想深入人心,中国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公民个体权利在法治环境下充分得到实现,从而推动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培育公民法治精神是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基础,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强后盾。法治精神是每个公民在依法治国环境下所具备的内在力量,它属于意识范畴,简单地说就是公民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包括法治的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及和谐精神。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到落实这个方略还需要各方面的条件和大量的工作,其中公民的法治精神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

封建社会推行的宗法制和分封制,统治阶级高高在上,人民作为被统治对象无任何权利可言,人治作为治理方式存在着。我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是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一)公民法治精神是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基础。封建统治者都是以统治阶级的意志来统治人民,实现对人民的剥削和镇压。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乃至民国时期,人民被各种苛捐杂税压得喘不过气来。人民奋起反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使人民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由此可见,要实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就必须摒弃人治,依靠法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理念,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公民的法治精神越来越成熟,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二)公民法治精神是维护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力量。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党的大力推动和引导,同时也需要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地配合和协助。只有人民自己真心拥护和支持依法治国理念,党的这个执政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三)公民法治精神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强后盾。党自上而下的推动需要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自觉响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已经深入人心,法治精神成为每个公民内在的价值评判标准,成为党依法治国的坚强后盾,有了这个坚强后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能得到稳步贯彻落实。

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有以下三个基本路径

(一)通过各种政策宣传、学校法治课堂等普法宣传活动。随着人民群众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党和政府推行了相应的普法计划。但仅仅靠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还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学校要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学生们树立宪法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各级公检法机关要带头执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到新的高度:“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这样的高度下,要求我们的各级国家机关的各种活动都要严格依照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尤其是各级公检法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作为维护人民权利和尊严的屏障,作为最直接的法律执行者,更能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人民群众在经济生活中亲身体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制定了各种法律,逐渐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人民群众也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享受到了自己的权利,依据法律维护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个体的法治精神也得到了有效的培养,并在此过程中得到不断加强和固化。

人民群众在思想和行为上认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遇到违背法治和法治精神的情况时,能够挺身而出,捍卫宪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民法治精神在此环境下不断增强,因此人民群众自觉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的体现,这同样能够促进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作者单位: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